永春县农产品集中加工区一农副产品标准化厂房(二期)—1#研发中心项目暂停公告
2025-06-04本招标项目永春县农产品集中加工区一农副产品标准化厂房(二期)—1#研发中心已由永春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永春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变更永春县农产品集中加工区-农副产品标准化厂房(二期)项目初步设计暨概算的批复》、(永发改审〔2024〕99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建省永春农垦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及专项债资金,招标人为福建省永春农垦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登录后查看)
2.2. 工程建设规模:建筑面积:10661.78㎡,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设计文件的所有内容;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永春县农产品集中加工区—农副产品标准化厂房(二期)—1#研发中心土建、安装及室外工程,包括:土方工程、桩基工程、主体结构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消防联动系统、通风工程等,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建筑面积:10661.78㎡;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建筑面积:10661.78㎡;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27922377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27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336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一个标段;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并达到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不适用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不适用。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一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一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其他要求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4月30日08时00分至2025年05月26日17时00分……获取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此项目登录后查看联系方式
相关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