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河镇紫薇苑一区外立面改造一期工程(资格后审)招标公告
2025-06-05新型垃圾中转站配套道路工程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新型垃圾中转站配套道路工程已由徐州市铜山区经济发展局以徐铜经发投审〔2023〕34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徐州市铜山区城市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新型垃圾中转站配套道路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1工程概况
2.1.1建设地点:徐州市铜山区铜山街道。
2.1.2建设规模:本项目新增用地约27.8亩,独龙路段为大学路至东茶北路,建设长度约168米,红线宽度24米;东茶北路段为独龙路至垃圾中转站门前,建设总长度约381米(其中独龙路至天宁路,长度约277米、红线宽度24米;天宁路至垃圾中转站门前,长度约104米、红线宽度40米);天宁路段为大学路至公募,建设长度约301米(其中大学路至东茶北路段,长约188米、红线宽度14米;东茶北路以东段长度约113米、红线宽度约17米)。三段长度共计850米的城市市政道路。
2.1.3合同估算价:约2049.35万元。
2.1.4工期要求:150日历天。
2.1.5工程质量:合格
2.1.6其他:本工程共分为壹个标段
2.2招标范围:建设内容包含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电力工程、路灯及绿化工程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含全部内容。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须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或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项目
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
其他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已在绿化养护、市政养护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视为有在建工程)。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2 家。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的规定。
3.6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如为联合体,是指联合体所有成员)。
3.7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须取得《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如为联合体,是指联合体所有成员)
3.8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是指联合体所有成员)、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录入“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3.9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省住房城乡建设为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如为联合体,是指联合体所有成员)。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登录后查看)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6月5日至2025年6月19日10时30分;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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