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广西石化公司储运一部清罐油罐底污油回收项目技术服务合同招标公告
2025-06-052.1项目背景概况:
原油罐定期采用机械清洗技术清罐,单罐会产生2%左右的清罐油,由于清罐油粘度大、含水量高、性质不稳定,直接加工易导致电脱盐油水界面不清晰,影响装置稳定运行。同时,每次试加工罐底污油均导致机泵入口过滤器频繁堵塞,拆检清理出大量油泥固体杂质。为保证装置平稳运行,拟对广西石化原油清罐油罐底部劣质污油(含污水厂污油罐含水污油)采用三相分离处理方式进行技术服务招标,确保处置后清罐油掺炼常减压加工。
2.2招标范围:服务方负责对原油清罐油、污水厂含水污油、重污油罐等难加工污油采取三相分离预处理措施,使处理后的回收油能满足常减压掺炼标准,处理后产生的分离水、泥渣符合约定指标要求,不因清罐油三相分离工序造成装置波动,本次计划处理约10000吨(以实际处理量为准)。
2.3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1个中标人。
2.4服务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国石油广西石化公司。
2.5服务期:合同签订日至2025年12月31日。
2.6计价方式:固定综合单价,实际合同付款以结算价为准。
2.7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人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3.2 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为准),至少有1项采用三相分离技术处理原油清罐油的成功应用业绩(要求单笔合同处理量不小于0.5万吨,并在常减压装置全部稳定加工完成),要求提供合同扫描件及对应发票扫描件,由甲方签字确认的服务质量合格证明(如验收报告等)。
3.3安全环保健康要求:投标人近3年内(2022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未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较大及以上环境事件、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具备完善的安全监督管理机构、HSE或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安全生产资源保障。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4投标人财务和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2023年、2024年】(如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未出具的亦可提供2021年、2022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根据所报上一财务年度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或财务报告测算,如投标人资产总额小于负债总额的,投标将被拒绝。
3.4.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评标委员会评标时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近三年( 2022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行为。开标当日未被[列入集团公司“三商黑名单”。(以上均以评标当日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为准)。
3.5项目机构和人员要求:投标人的项目机构和人员,应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具体要求:
(1)投标人已建立成熟有效的员工培训、考核机制,并有相关规章制度和成熟案例证明材料,提供承诺书。
(2)项目经理(负责人),有一个项目三相分离业绩(含原油或污油)的管理经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项目委派书等)和合同甲方签字认同的文件。且承诺在合同服务期间,常驻现场开展服务工作(提供承诺书)。
(3)投标方的设备:要求承包商提供现场开展三相分离的设备最低符合EXd IIC T4防爆要求,提供三相分离项目相关电气设备清单及防爆合格证。
3.6联合体及分包要求: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25年6月5日19时30分00秒至2025年6月10日23时59分59秒……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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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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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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