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危化品智能管控系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6-05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危化品智能管控系统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84.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84.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标的名称: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危化品智能管控系统采购项目
2.标的数量:采购危化品智能管控系统一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4.其他:本项目不允许投标单位选用进口产品进行投标。
注:投标人应对参与的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分批送货,自招标人通知送货之日起40个日历天内完成当批货物的交付、安装并经招标人验收通过。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分支机构参加投标(响应)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2024年12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文件中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或2024年12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会计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文件中提供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情况表。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关于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所投货物制造商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本项目行业为:工业)的政策划分标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2)信用信息: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1)由负责资格性审查人员于开标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2)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6月06日  至 2025年06月12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6月26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06月26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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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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