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新材料公司山东新升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汽车租赁服务项目谈判采购公告

2025-06-05
1.采购范围及要求

1.1采购范围及要求:车辆租赁费包含但不限于,包括车辆使用费、车辆年检费用、保险费(增保费)、维修与保养费用、车辆折旧费,提供设施设备齐全,技术状况良好、各种证照及规费齐全的车辆,确保该车辆达到合法的行驶状态。

具体要求见下表:

标段

工期

需求单位

最高限价(元)

备注

1

365日历天

山东新升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72000(含税)

税率3%

结算付款方式:月度支付,每月10日之前,出租方开具发票并提供现金收据,承租方收到发票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费用;

谈判采购文件中提到的品牌或型号仅供参考,为更加直观的说明相应产品的技术标准和要求,供应商应当选择高于或相当于所列品牌或型号的技术标准的产品。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涵盖本项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具备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2.2人员要求:各项人员配备齐全,从事车辆租赁行业,经验丰富;

2.3业绩要求:供应商需提供2022年至今的类似项目合同扫描原件,具有2个类似项目业绩(类似业绩是指:汽车租赁);

2.4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2.5信誉要求: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和重大不良记录(投标行为或者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行政处罚停止投标行为),在市场中有良好的信誉;

(3)凡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被执行人包括投标方、法定代表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违法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山东能源集团纳入异常企业名录管理;

2.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谈判采购项目;

2.7不接受联合体谈判报价;

本次谈判采购实行资格后审。

3.采购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5年6月5日起至2025年6月9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报名获取电子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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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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