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材料公司山东新升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电厂外排污染物委托检测及环保在线数据有效性比对服务项目谈判采购公告
2025-06-051.1采购范围及要求:无组织颗粒物、氨、废水、循环水、厂界噪声、非甲烷总烃三个排气筒烟气黑度、汞等外排污染物排放浓度进行检测,同时对三个烟囱环保在线数据有效性进行比对审核;具备紧急情况下能够在一小时内快速出具数据和有效报告。质量目标: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规程的要求。质量要求:服务期内按照签订的合同条款进行履约 。
具体要求见下表:
标段 |
服务期 |
需求单位 |
最高限价 (万元) |
备注 |
1 |
2025年7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
山东新升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5(含税) |
税率6% |
结算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后乙方全额开具6%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挂账后次月付清;
谈判采购文件中提到的品牌或型号仅供参考,为更加直观的说明相应产品的技术标准和要求,供应商应当选择高于或相当于所列品牌或型号的技术标准的产品。
2.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具备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2.2资质要求:相应CMA资质且具有DB37/T 3785-2019《固定污染源废气低浓度颗粒物的测定β射线法》资质;
2.3人员要求:无;
2.4业绩要求:提供2024年至今一个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检测合同;
2.5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2.6信誉要求: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近3年内(2022年1月1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和重大不良记录(投标行为或者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行政处罚停止投标行为),在市场中有良好的信誉;
(3)凡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被执行人包括投标方、法定代表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违法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山东能源集团纳入异常企业名录管理;
2.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谈判采购项目;
2.8不接受联合体谈判报价;
本次谈判采购实行资格后审。
3.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5年6月5日起至2025年6月9日17时止(北京时间,下同)获取谈判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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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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