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库车市红十会字自动体外除颤仪(AED)设备购置项目招标公告

2025-06-05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kcs2025

项目名称:库车市红十会字自动体外除颤仪(AED)设备购置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999999.7

最高限价(元):999999.7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库车市红十会字自动体外除颤仪(AED)设备购置项目
   数量:70
   预算金额(元):999999.7
   单位: 台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在学校、公安基层派出所、商超、偏远乡镇、景点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配置AED设备,面对突发急救事件时采取急救措施挽救患者生命,所配备AED设备,需要安装有定位芯片功能,便于动态掌握AED使用情况。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后20天完成供货、安装、调试。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
(2)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文);
(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文);
(4)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
(5)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
(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若投标人为货物制造商,使用自身生产的产品投标时,所投产品属第一类医疗器械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属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若投标人为代理商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投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6月06日至2025年06月17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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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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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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