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九龙湾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中心AI智慧平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2025-06-05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YS     

1.2项目名称:九龙湾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中心AI智慧平台建设项目

1.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1.4预算金额:230万元

1.5最高限价:230万元

1.6采购需求:九龙湾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中心AI智慧平台建设项目,具体内容及技术要求详见本文件《项目采购需求》。

1.7项目工期:60日历天

1.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9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10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1.11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10%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2.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2.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和《关于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鄂财采发[2022]5号)中针对于中小微企业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投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提供相应声明函或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等),给予小微企业10% 价格优惠(投标人需提供相应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2.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2.6.1投标人须具有合格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如属企、事业单位分支机构参加投标的,应提供总公司授权;经营范围包含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内容及要求。

2.6.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各投标投标人自行通过“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时间界限自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止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并将查询结果“截图”附在投标文件中,若有违法记录,则取消投标资格)。

三、招标文件获取:

3.1时间:2025年06月06日08时00分至2025年06月12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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