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盐湖元品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石灰石粉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2025-06-05青海盐湖元品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石灰石粉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青海盐湖元品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石灰石粉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人为青海盐湖元品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资金 ,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青海盐湖元品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石灰石粉采购项目(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青海盐湖元品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盐湖元品)热电厂为公司后装置提供合格的一、二级除盐水、提供合格的高、中、低压蒸汽。有3台250t/h循环流化床锅炉和4台480t/h 循环流化床锅炉,循环流化床锅炉以煤为原料,热电厂锅炉燃烧产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粉尘等。热电厂燃煤锅炉采用向炉内连续添加脱硫剂(石灰石粉)进行脱除烟气中二氧化硫,有效控制烟气中二氧化硫有害气体排放量,使锅炉烟气排放物二氧化硫达标排放,为保证热电厂环保指标的达标排放,需采购石灰石粉。
2.2采购内容:
物资名称 |
规格 |
单位 |
预计数量 |
单价限价(元/吨) |
备注 |
石灰石粉 |
碳酸钙≥90%,最大粒度<1.5mm,石灰石粉颗粒要求 0.3-0.6MM 占比为60%,水分<1%,无其他杂质。 |
吨 |
97200 |
99 |
最终以实际供应量结算 |
2.3 交货期:每日持续供货;根据热电厂生产负荷动态调整或在检修月需求量有所变动,则按照实际生产需求情况进行调整,届时需求方提前通知供货方。
2.4 交货地点:青海盐湖元品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热电厂指定地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执照: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本次服务的制造商或代理商,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
3.2、资格要求:投标人需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合规审批文件,代理商参加投标的,须提供制造商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合规审批文件。
3.3、财务要求:满足招标项目的履约要求,须提供财务状况良好的声明(格式自定)或提供2022年度和2023年度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财务报表(须提供财务报告及财务报表,可不用提供财务报表附注);
3.4、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在近三年(2022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备投标货物的供货业绩,且至少提供3个不同采购单位的投标货物销售及供货业绩(同一采购单位的多个合同仅计为一项业绩,提供相关销售合同关键页,包括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销售产品内容页)
3.5、信誉要求: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网站查询的网页截图或由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当日进行查询);
3.6、其他要求:投标人近三年来无重大安全及质量事故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规、违法记录、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行为(证明文件格式见第六章企业经营及信誉状况承诺函);
3.7、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6月6日至2025年6月13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 30 分,下午13时至16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办理投标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事宜,投标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的具体要求及流程等详见本招标公告的“七、其他”中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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