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大丰分公司2025年日常宣传印刷品集中采购项目询比公告

2025-06-05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公开询比项目,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大丰分公司2025年日常宣传印刷品集中采购项目,总投资约人民币300000元(含13%税价),最终以实际采购规模为准。

1.2 采购内容:本项目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主要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大丰分公司2025年日常宣传印刷品的设计制作(宣传单、海报、背景墙灯箱等)及户外广告宣传设计、物料制作和现场布置等。内容包含:广告制作(喷绘、写真、橱窗、软膜、亚克力字、KT板、X展架、车体广告、营业胸牌等)、横幅、时间牌、宣传单页、海报、不干胶贴、营业厅印刷品、标价签等及运输配送、安装服务等,详见附件二: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大丰分公司2025年日常宣传印刷品要求及报价清单。

序号

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位

项目地点

1

CP01553

营业厅印刷品

详见附件二

1

盐城大丰区

1.3 分包(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 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日期起1年,或者框架下订单累计金额达到采购预算上限。

1.5 交货期及印刷响应时间:

(1)响应时间:1小时内响应甲方的印刷需求。

(2)设计方案确认时间:如有设计需求的,设计方案需在接到甲方需求起3小时内提交甲方确认并完成定稿。

(3)印刷成品送达时间:上午12点前接到甲方的需求,在当日下午5点前送达甲方指定地点;下午6点前接到甲方的需求,在次日上午9点前送达甲方指定地点。

(4)特殊情况(如:时间紧急、量大等)的需求,请按甲方指定的时间地点送达。

1.6 份额划分:成交供应商2名,第一名60%份额、第二名40%份额。

1.7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和中国电信相关规范要求。

1.8 付款方式:乙方开具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收到宣传品并验收合格后,定期结算,由乙方提供清单,甲方审核后付款。

1.9 ★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限价折扣系数为93%,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本次询比要求供应商应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提供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新版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2 供应商须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或者承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提供2022年1月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务登记证副本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章或提供税务机关颁发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文件或供应商提供的承诺书,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3 本项目要求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未被纳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信息截图,加盖公章(查询网址:http://zxgk.court.gov.cn/)。

2.4 本项目要求供应商提供自2022年1月1日(以合同或订单签订日期为准)至公告发布之日,期间承接的国内类似宣传印刷品项目业绩证明文件。累计合同金额达到30万元(含)。(如所提供的业绩为单项合同,时间以合同为准,提供单项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为框架合同,时间以订单为准。合同关键页必须体现:合同名称、服务内容、签字盖章页、签订日期等;需提供合同原件备查。提供的以上材料均需清晰可辨,否则将不予认可)。

2.5 供应商具备自主配送能力及安装售后服务能力,具体到货、安装时间以甲方要求为准。(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6 为保障本项目设计服务质量,供应商须安排1名广告设计服务专人对接本项目服务,提供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并承诺成交后未经过甲方同意不得随意变更对接人员。

2.7 供应商须在大丰区范围内设有服务常驻机构和办事处或承诺在成交后15日内设定服务常驻机构和办事处。提供办公场所租房或购房证明扫描件并加盖公章(承租人或购房人必须为供应商或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加盖公章),或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注: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须向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大丰分公司提供用于本项目的租房(或购房)合同原件(承租人或购房人必须为供应商或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复印件交大丰电信留存),同时提供所租(或所购)房屋产权证以供审核。

2.8 响应产品资格要求:响应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合格产品。(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9 安全承诺:要求供应商对参与本项目的服务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保证服务期间无安全事故发生,自行承担项目实施期间一切安全责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10 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响应,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和分包。(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11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2年6月13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年6月13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年6月13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12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获取

4.1 询比文件获取时间: 2025 年 6 月 6 日至 2025 年 6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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