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2025年中国电信南宁分公司政企客户运维堡垒机设备采购项目询比公告

2025-06-05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就2025年中国电信南宁分公司政企客户运维堡垒机设备采购项目需要的设备进行采购。

1.2采购内容:采购运维堡垒机2台,具体技术参数详见询比文件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1.3采购预算:361061.94元(不含税)。

1.4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5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日历日内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并调测验收完成。

1.6质保期:自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质保期内免费更换、维护、维修。

1.7交货地点:广西南宁市业主指定地点。

1.8成交供应商数量:1名。

1.9本项目设置单项最高响应限价,单项不含税单价最高响应限价详见附件分项报价表,供应商单项不含税单价响应报价高于设置单项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1.10本项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CP00432 基础数据网设备;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供合格有效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文件(说明: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2供应商具备2022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时间承接堡垒机设备销售类项目有效合同业绩至少一份(根据询比文件业绩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材料)。

2.3根据《关于调整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2023年1号)规定,本项目响应产品(运维堡垒机)为《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的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响应产品须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或由具备资格的机构出具的安全认证合格证书或安全检测符合要求的证明材料;须提供证书扫描件或查询截图证明材料。。

2.4代理商:本项目接受代理商响应;若供应商为本项目响应产品(运维堡垒机)的代理商,须提供响应产品制造商出具针对本项目有效的销售授权文件;若供应商为本项目响应产品(运维堡垒机)的制造商,则需提供制造商声明函;如制造商与代理商同时参加响应,则代理商被否决。

2.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响应。

2.6联合体:不允许。

2.7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2.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6月6日8时30分至2025年6月10日18时00分。

5.响应文件的提交

5.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2025年6月13日12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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