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翼融资租赁有限公司2025年财税顾问服务项目(第二次)询比公告
2025-06-051.1项目概况:本项目采购内容为2025年财税顾问服务,选择一家专业公司,为我司提供本次项目所涉及的服务。
1.2采购内容:本项目采购内容为日常财务咨询、项目专项指导及咨询、项目财务合规设计、和提供项目的会计处理建议或财务解决方案及提供支持性文件等,服务期合同签订后1年。
1.3本项目划分标包,此项目为标包1,成交供应商数量为1个,本项目允许供应商同时中成交的最多标包数为1个。
1.4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报价总价(含税)和各分项最高响应单价限价(含税),供应商响应报价总价(含税)和单价(含税)高于最高响应报价总价(含税)和各分项最高响应单价限价(含税)的,其响应将被否决。最高响应限价总价140000元(含税),最高响应单价限价(含税)如下:
财务日常咨询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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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费率制 |
项目成员级别 |
含税限价(人民币元/人/小时) |
合伙人 |
2800 |
|
经理 |
2300 |
|
高级咨询顾问 |
1050 |
|
顾问 |
700 |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供应商应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2.1.3供应商需提供自2022年1月1日至询比公告发布之日前1日的同类项目(与本项目相关的租赁公司(包括融租+金租)财务顾问咨询服务)的业绩证明,且单个合同或框架协议下的订单金额之和不低于20万。
注:业绩证明文件须提供合同或框架合同及框架订单,有效业绩需提供以下证明文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页、合同大签页、合同金额页、合同标的页、框架订单(仅限框架合同)。业绩时间以合同或框架订单签订时间为准。一份框架协议计一份业绩。所有原件扫描件须清晰可辨,否则视为未提供,缺失任何一项不计入业绩。
2.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1.5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响应。
2.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6月13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6月13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6月13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6月6日09时00分至2025年6月10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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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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