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任城区土地收回出让评估项目招标公告
2025-06-053、采购方式: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
4、预算金额:90.00万元;
5、采购需求:济宁市任城区自然资源局拟聘请评估服务机构参与完成土地评估业务。本项目采用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方式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入围供应商上限为6家,淘汰率不低于20%,且至少淘汰一家供应商。
6、最高限制单价:
6.1 单个项目(片区或宗地)评估费用在 4000 以内(含 4000 元)按《国家计委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土地价格评估收费的通知》(计价格【1994】2017 号文)的有关规定执行,4000 元以上部分按国家标准的 20%支付, 单个项目(片区或宗地)评估费用超过 30000 元的部分不再付费(30000 元封顶);
6.2 同一项目(片区或宗地)同一用途的评估成果未被正式利用重新评估的不再另行支付费用(即同一项目同一用途只付一次费用。)
6.3 宗地评估后,评估报告未被利用的,不支付费用。
7、适用框架协议的征集人或者服务对象范围:济宁市任城区自然资源局。
8、框架协议期限: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一年。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等行政处罚);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且必须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3.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并满足征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
3.2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3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土地估价机构注册证书或省级及以上国土资源(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颁发的土地评估机构备案函;
3.4一个供应商只能提交一个响应文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5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单位,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6开标之日起前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评审小组通过“信用中国”、“信用山东”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信用中国、信用山东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7供应商近三年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3.8未被暂停或取消济宁市范围内采购项目的投标资格;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11分公司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提供由总公司出具的授权书,授权书中应明确分公司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所能代表总公司行使的权利、义务及相关资质的使用。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参与本项目,不必提供总公司出具的授权书。
三、获取征集文件
1、时间:2025年06月05日至2025年06月26日12时00分前(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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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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