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新疆佳源热力有限责任公司第一师阿拉尔市集中供热设备设施更新改造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2025-06-05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一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第一师阿拉尔市

  3.工程规模:对36座换热站的240台水泵、240台变频器、96台板式换热器(板换)进行设备更新改造,项目实施后,预计节电量92万千瓦时,综合能耗为276吨标准煤。

  4.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供货期(天)

E6601004002250379001001

第一师阿拉尔市集中供热设备设施更新改造项目(EPC总承包)

包括但不仅限于本工程的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安装、及竣工交付、缺陷责任期工作和最终接收等国家要求的所有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环保、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为交钥匙工程,具体内容如下:设计工作包括:施工图设计和施工全过程的设计服务。施工图须经招标人确定并通过招标人审查合格。施工范围包括: 本项目EPC总承包初步设计范围内的工作内容(最终以实际工程量为准)及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工作内容。采购范围包括:与工程项目相关(施工图载明的)所有建筑材料、设备的采购、运输、安装、验收保管等全部采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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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3.1在国家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3.22 投标人持有有效的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3 资质要求: 3.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1)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2)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3.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提供合格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有效的授权委托书,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下载招标文件、提交投标保证金、提交投标文件等投标全过程以牵头人身份参与,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3.3.3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须具有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市政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设计负责人需单独委派不可兼任项目总负责人。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有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无担任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提供无在建承诺书,格式自拟);施工负责人可兼任项目总负责人。以上人员需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3.3.4 近3年无合同违约,无重大安全质量责任事故,需提供承诺书。 3.3.5其它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财务状况、信用等级等方面满足本次招标需求。

四、领取时间:2025年06月06日 00时00分至 2025年06月12日 23时5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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