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新疆国泰新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醋酸酐采购三次招标公告

2025-06-05
1、招标条件

本新疆国泰新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醋酸酐采购,已由潞安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生产成本,招标人为新疆国泰新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招标内容与范围:

2.1项目名称:新疆国泰新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醋酸酐采购

2.2招标编号:(登录后查看)

2.3资金来源:生产成本

2.4招标内容:

序号

材料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1

醋酸酐

纯度>99.6 wt.% min;色号 (Hazen) <10 max;金属离子 none;醋酸wt%≦0.17;丙烯酸wt,ppm<5;丁烯酸wt,ppm<5;不挥发物wt,ppm<50;硫离子,氯离子痕量

5000

2.5招标范围:包括采购材料以及所采购材料的包装、运输、装卸及相关售后服务等。

2.6交货期:接买方通知分批供货,一年内交清全部货物。

2.7交货地点:新疆国泰新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现场储罐。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拥有有效营业执照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如为经销商须提供生产厂家对本项目唯一授权书;

(2)投标人若为生产厂家需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经营范围需包括本次采购危险化学品的生产);若为经销商需提供《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3)投标人须具有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第二类),主要流向包括疆内使用地。

3.2投标投标人2022年01月01日(含)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1项已完成同类型产品(醋酸酐)销售业绩(以投标人自身业绩为准,须同时提供合同主要内容页、签字盖章页及发票,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3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如为经销商,须同时提供生产厂家及经销商网站查询截图);

3.4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5年06月 05 日20时00分-2025年06月 12 日20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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