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铁十四局集团烟工建莱山分公司台海核电水下装备工程项目经理部管材询价公告

2025-06-05
一、询价人信息

1、询价人:中铁十四局集团烟工建莱山分公司台海核电水下装备工程项目经理部。

2、询价人地址:山东省烟台市

3、询价文件获取:

时间:2025年6月5日17:00至2025年6月10日10:00(北京时间,下同)。

二、询价内容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备注

1

嵌壤式品形筋增强聚乙烯缠绕管

DN200

77

国标

2

嵌壤式品形筋增强聚乙烯缠绕管

DN300

298

国标

3

嵌壤式品形筋增强聚乙烯缠绕管

DN400

119

国标

4

嵌壤式品形筋增强聚乙烯缠绕管

DN500

90

国标

5

嵌壤式品形筋增强聚乙烯缠绕管

DN600

113

国标

6

嵌壤式品形筋增强聚乙烯缠绕管

DN700

32

国标

7

钢纤增强聚乙烯压力管

DN50

10

国标

8

钢纤增强聚乙烯压力管

DN100

21

国标

9

钢纤增强聚乙烯压力管

DN150

535

国标

10

钢纤增强聚乙烯压力管

DN200

231

国标

 

合计

   

1526

 

三、技术质量要求及说明

1.产品必须符合现行的国标及行业标准,主要技术性能参数满足设计使用及甲方图纸要求,确保验收通过。

2.乙方所供材料质量必须满足技术规范的要求,必须是国标。乙方对所供材料质量负终身责任。在质保期内由于产品质量原因造成的所供材料无法使用,厂家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3.计量单位和计量方法:计量单位:米。以实际现场验收数量为准,由甲方现场人员验收,按照理论计算方量核算。若发现实际供货数量多于同部位理论计算方量的2%(含2%)以上时,甲方将按照理论计算数量进行验收。

4.货款结算:结算货款=结算数量×结算单价。

结算数量以工地验收合格的数量为准,以甲乙双方经办人签字的现场验收入库单据作为结算依据,本合同价税合计价格为防水卷材运输到甲方指定地点的结算价,包括材料费、试验费、运输费及各种税费,合同期内单价不再调整。

四、交货地点及日期

交货地点:中铁十四局集团烟工建莱山分公司台海核电水下装备工程项目经理部(询价方物资部指定卸车位置)。

交货时间:供方单位接到询价人计划(书面、邮件、电话)后,按询价人指定时间到达施工地点(因我项目部施工时间紧任务重,如因报价成交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我方有权废止合同。)

交货要求:报价成交方不得以我方要货数量不够一车拒绝发货。

五、报价文件

1、报价文件对询价文件未提出异议的条款,均被视为接受和同意。报价文件与询价文件有差异之处,应予以说明。

2、报价文件不得更改。

3、报价文件应由报价单位于铁建云采平台进行报价

4、报价文件一经提交,即表明报价单位已经充分理解询价文件的全部内容,具有法律效力。

5、报价人应按铁建云采平台规定要求填写报价表,材料单价为包含税费、运输费用等在内的含税落地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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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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