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枣阳市2025年度部级绿色高产高效行动项目(水稻单产提升)(病虫害防治)第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6-05
3、项目名称:枣阳市2025年度部级绿色高产高效行动项目(水稻单产提升)(病虫害防治)第二次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42.000000(万元)

6、最高限价:42.000000(万元)

7、采购需求:

枣阳市2025年度部级绿色高产高效行动项目(水稻单产提升)(病虫害防治)第二次四标包:水稻病虫害统防统治社会化服务(含杀虫机、杀菌剂、大量元素水溶肥)面积15000亩。预算金额420000元。

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至项目结束。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经 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病虫防治、植保服务等内容。(2)投标人应有一定的社会化服务经验,拥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和设备,有相应机手操作证件。(3)投标人所供农药产品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三证(生产许可证、登记证、产品标准证)齐全,所有药剂登记农作物均包含水稻,剂型符合飞防要求,产品包装标识和使用说明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06月06日至2025年06月12日,每天00:00至12:00,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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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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