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高新区富家河二期配套设施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6-05项目名称:安康高新区富家河二期配套设施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892,5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安康高新区富家河二期配套设施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1,892,5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477,208.61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其他构筑物工程施工 |
安康高新区富家河二期配套设施工程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892,500.00 |
1,477,208.61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安康高新区富家河二期配套设施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①.《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
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②.《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 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③.《国务院办公厅关于 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 号);④.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⑤.《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 知》(财库〔2014〕68 号);⑥.《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 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⑦.《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 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 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⑧.《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 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 号);⑨.《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 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 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安康高新区富家河二期配套设施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合法有效(三证合一的企业只提供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3、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不良信用记录,无在建工程(提供承诺书);
5、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基本账户信息表)
6、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6月06日至2025年06月12日,每天上午08: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18:00: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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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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