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开江县城区防洪排涝综合治理项目勘察设计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2025-06-05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开江县城区防洪排涝综合治理项目勘察设计(项目名称)已由开江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开江县城区防洪排涝综合治理项 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 目建议书)的批复、开江发改审[2025]56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开江县和宁水利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专项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开江县和宁水利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开江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开江发改审[2025]56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开江县淙城街道、新宁镇、普安镇。

2.2 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泵站 3 座,增设专用防汛设施设备,快速解决排涝问题。治理排洪道 9.8 公里、排洪沟 6.5  公里,恢复因历史原因封盖、填埋的天然排沟,完善排水设施关键节点、易涝积水点智能化终端感知设备的布设等。

2.3 勘察设计工期:12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及服务内容:本项目初步设计阶段、招标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勘察设计工作和施工图预算及后续相关服务工作。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勘察设计工期、招标范围及服务内容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

3.2 资质要求: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3.3 业绩要求:近 3年(一般限定3-5 年,2022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不少于 1 个(0 至2 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水利工程类勘察设计业绩(若为联合体投标,设计单位提供类似项目的设计业绩,勘察单位提供类似项目的勘察业绩;非联合投标时,类似项目业绩的合同中须同时包括类似业绩的勘察设计工作),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若有)、合同协议书、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扫描件,业绩时间以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时间为准。

3.4 本次招标允许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投标由不超过两家的具有相应资质的独立企业法人组成;(2)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联合体牵头人由设计单位担任;(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不得超过2家;(5)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递交。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6月6日起。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6月26日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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