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轨道交通1、2、3、5号线车辆段与停车场电梯设备委外维保项目(2026年-2028年)招标公告
2025-06-051.1项目名称:南宁轨道交通1、2、3、5号线车辆段与停车场电梯设备委外维保项目(2026年-2028年)
1.2项目地点:南宁轨道交通1号线屯里车辆段及西乡塘停车场、2号线安吉车辆段及综合基地、3号线心圩车辆段及新村停车场、5号线那洪车辆基地。
1.3项目规模:南宁轨道交通1号线屯里车辆段及西乡塘停车场、2号线安吉车辆段及综合基地、3号线心圩车辆段及新村停车场、5号线那洪车辆基地电梯系统设备包括电梯的机械、电气部件及其附属部件(包含但不限于电梯各类安全标志、低压配电系统进入电梯设备的接口线路、轿厢地板、轿厢扶手等)。其中,1号线屯里车辆段包含5台曳引式客梯、2台杂物电梯、1台曳引式货梯,西乡塘停车场包含3台曳引式客梯、2台杂物电梯;2号线安吉车辆段及综合基地包含2台曳引式客梯、1台曳引式货梯、2台杂物电梯;3号线心圩车辆段包含3台曳引式客梯、1台曳引式货梯,新村停车场包含2台曳引式客梯;5号线那洪车辆基地包含6台曳引式客梯、2台曳引式货梯。
1.4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南宁轨道交通1、2、3、5号线车辆段与停车场电梯设备的维保,设备清单详见第五章“用户需求书”附件1,设备数量最终以现场实际为准。
1.5招标控制价:本项目不含增值税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壹佰壹拾捌万元整(¥1180000.00)。
1.6服务期:合同计划服务时间为2026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具体服务期开始时间以招标人签发开工令进场时间为准。
1.7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现行规范、标准、招标文件要求和项目实际需要。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若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必须出具总公司授权参与的证明。)。
2.2资质要求:
2.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以下资质之一,资质证明须在有效期内: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B级或以上资质;
②《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安装(含修理)B级或以上资质。
2.2.2投标人为电梯制造单位或其授权委托许可的单位。
2.3业绩要求: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今至少承接过1项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承接过单项合同金额在40万元及以上的垂直电梯维修保养项目业绩。
2.4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投标资格被住建部、应急管理部、广西区或南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或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在投标截止前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重大安全质量事故。
2.5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6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 投标报名与招标文件的获取
(登录后查看)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6月26日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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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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