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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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编号:(登录后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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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名称:洛阳国金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债券承销商采购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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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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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预算金额:4,800,0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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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限价:480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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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包号包名称包预算(元)包最高限价(元)1偃师政采招标(2025)0007-1号-1洛阳国金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债券承销商采购项目48000004800000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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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招标项目名称:洛阳国金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债券承销商采购项目。
5.2项目编号:偃师政采招标(2025)0007号-1;
5.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5.4项目内容:以洛阳国金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主体,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期限不超过10年(以最终批准结果及采购人实际使用需求为准)的债券。(本文所指债券包括主管机关为国家发改委的企业债券等或主管机关为上交所、深交所的公司债券)。本次招标选聘债券发行主承销商,提供债券发行主承销服务并负责发行企业债券过程的全部工作。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债券的发行方案编制、报批、后续的发行承销且余额包销、备案工作、债券本息的代理兑付及债券存续期管理等等相关事宜;负责推荐符合本项目债券发行要求和采购人认可的中介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信用评级机构、可研机构、现金流测算机构等),并组建中介机构团队。
5.5招标范围:包括债券发行主承销服务及发行债券过程的全部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债券的发行方案编制、报批、后续的发行承销且余额包销、备案工作、债券本息的代理兑付及债券存续期管理等等相关事宜;负责推荐符合本项目债券发行要求和采购人认可的中介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信用评级机构、可研机构、现金流测算机构等),组建中介机构团队并经采购人认可。
5.6最高投标限价(控制费率):债券承销费综合打包不超过本期债券实际发行总额的0.96%(包含评级、会所、律所、评估等一切中介费用,不包括债权担保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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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合同履行期限:债券本息兑付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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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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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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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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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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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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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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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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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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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投标人应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券公司,须具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投标文件中须附营业执照、许可证扫描件加盖公章,否则其投标将不被接受)。
3.2投标人须具有为招标人在中国大陆地区融资提供建议、服务的专业能力和资源,具有充足的专业人员组成债券承销团队,具有债券承销、分销、进行债券交易的能力。
3.3根据《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购〔2021〕11号“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招标文件)。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3.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数量要求:最多2家);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投标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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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获取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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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时间:2025年06月06日 至 2025年06月12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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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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