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昆明市盘龙区中医院失能老人及患者陪护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6-05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地点:昆明市盘龙区中医院,盘龙区联盟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项目名称:昆明市盘龙区中医院失能老人及患者陪护服务采购项目。

3、项目编号:DHZB-2(登录后查看)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采购范围:将失能老人及患者陪护服务整体委托供应商进行管理,由供应商安排护工为采购授权区域内的失能老人及患者提供陪护服务,且护工的招募、培训、绩效等管理工作由供应商主导负责,供应商的经营活动应在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范围内进行,且应遵守采购人的管理规章制度。因供应商不遵守法律法规、政策或规章制度造成不良后果的,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第五章“服务要求”)。

6、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一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第五章“服务要求”)。

7、质量要求:满足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标准、规范等和采购人要求。

8、标包划分:本次采购只设一个标包。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以下资格条件规定;
1.1 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凭证。

1.2 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2.1 良好的商业信誉指:
(1)供应商近三年(2022 年 01 月 01 日至今)无因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无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无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没有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近三年未发生过安全责任事故;供应商须提供相关承诺;
(2)供应商在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被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 .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行为记录”;未被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已被移除的除外)”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已被移除的除外)”;(登录后查看)

1.2.2 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指:供应商须提供 2022 年至今任意 1 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承诺。

1.3 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
1.3.1 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1.4 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4.1 供应商须提供 2024 年 06 月至今期间(税款所属时期)任意 1 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复印件或提供书面承诺;
1.4.2 供应商须提供 2024 年 06 月至今期间(费款所属时期)任意 1 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复印件或提供书面承诺。

注:成立未满 3 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1.5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6.1 本项目供应商不允许转包。

1.6.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须提供相关承诺。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营业执照范围具有陪护服务或护理服务的内容。

3.2 供应商 2022 年至今承担过 1 项以上(含 1 项)陪护服务的类似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应

是满足要求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业主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注:供应商应对所提交的业绩资料、信誉、证书、证件、证明的真实性负责,采购人将对成交候选人资料的真实性进行核实,一旦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采购人除取消其成交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外,并向相关部门报告其不良行为。供应商将自行承担相关后果及法律责任。

三、获取采购文件

请于 2025 年 5 月 30 日至 2025 年 6 月 6 日(国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天上午 09时 0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4 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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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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