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第三监狱改扩建项目专项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6-05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云南省第三监狱改扩建项目专项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
2.2采购内容:提供云南省第三监狱改扩建项目的专项法律顾问服务,包括:(1)负责参与协助项目建设过程中关键节点的法律审查和可能出现的合同签订不规范权责归属;(2)违约预防体系构建;(3)工程建设的全过程参与。具体服务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2.3预算金额:12万元。
2.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5服务地点:云南省第三监狱指定地点。
2.6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三年,如合同期满云南省第三监狱改扩建项目未完成建设,签订补充协议,直至项目完成。
2.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现行相关规范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若磋商主体为律师事务所的分支机构,须提供总所允许其分所参与本项目磋商的授权文件(总所及分支机构不能同时参加本项目磋商);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供应商在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企业信用信息”查询栏中查询的“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信息记录或打印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中未出现
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且未被移出等不良情况(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2)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之一:①供应商2022年至今任意一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审计报告须有注册会计师统一监管平台所赋验证码,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②提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③非营利性单位或者社会团体或者其他机关事业单位以符合财务会计制度为准或者提供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④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提供供应商缴税所属时间在2024年01月至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缴纳凭据或情况说明;
(2)提供供应商缴费所属时间在2024年01月至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或情况说明;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较大数额罚款是指200万元以上罚款)等行政处罚;
3.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登录后查看)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4.采购文件的获取于2025年5月30日9时00分至2025年6月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前……获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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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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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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