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五指山市制革厂地块土壤污染治理修复项目(施工)已由五指山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以五审批〔2025〕1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五指山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五指山市。2.2项目内容及规模:五指山市制革厂地块土壤污染治理修复项目,针对土壤污染治理修复技术路线为异位水泥窑协同处置。项目地块占地面积为4049.82㎡,需修复范围总面积1307.93㎡,修复深度区间为0-15m,修复总方量6784.47㎡。设计主要内容:土方工程、基坑支护工程、废水处置工程、配套辅助工程等。。招标控制价21,992,006.7元。2.3计划 工期(服务期):150日历天。2.4标段划分:标段1: 标段名称: 五指山市制革厂地块土壤污染治理修复项目(施工);标段编号: wzszw20250605003001;标段类型: 施工;控制价:21992006.70002.5招标范围:标段1:工程施工(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与相关补充文件包含的所有工程)。2.6质量要求:标段1: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标段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要求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3.2标段1: 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本项目报名、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4)如联合体投标的自行指定一家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5)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含本数)家,投标时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须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投标及缴纳投标保证金。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的投标人须具备《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请于 2025年06月06日 00时00分至2025年06月13日 00时00分……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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