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2025年度当阳市王店镇全域国土综合整治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2025-06-05

一、招标条件

2025年度当阳市王店镇全域国土综合整治项目,已由当阳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登记备案项目代码:2504-420582-04-01-839442”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当阳市惠清水环境治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当阳市王店镇。

2.2、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涉及王店镇9个行政村,实施范围土地面积约23.61万亩。主要实施农用地综合整治、建设用地综合整治、农村环境整治与生态修复、农村产业导入与基础设施配套等四大工程。

2.3、招标范围:本项目为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方式,招标范围包括项目的工程设计、建安工程施工、设备(货物)设施采购安装、相关验收、移交、备案、缺陷责任期、质量保修等阶段全过程实施和管理,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全面负责。其中:

(1)设计部分:设计内容由承包人根据发包人提供的设计任务书等相关技术资料,进行所有工程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达到施工要求,同时应在完全满足发包人要求的前提下优化设计方案控制工程投资,直至满足发包人控制目标。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协助发包人办理施工图相关手续并通过相关机构审查、现场服务、施工及验收过程的配合、施工过程中的方案优化及设计变更等;

(2)采购部分:完成本工程项目所需的设备、材料提供采购、安装和管理服务等;

(3)施工部分:完成本工程项目的全部建设内容,具体以发包人确认的施工图为准。

2.4、本招标项目投资金额:项目总投资约97278.98万元,招标控制价74556.805494万元(建安费约74006.805494万元,设计费550万元)。

2.5、本项目总工期要求:建设期3年(包含设计工期,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令为准)。

2.6、项目质量要求

(1)设计质量要求:符合相关技术规范要求,达到相关国家规定设计深度要求,确保通过相关机构对设计方案和施工图纸的审查;

(2)设备、材料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行业标准及规范要求且满足招标人采购需求;

(3)施工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2.7、项目安全要求:建筑工程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标准,市政工程达到《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检查标准》(CJJ/T275-2018)合格标准,严格按合同专用条款有关安全文明施工条款的约定执行,杜绝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项目施工围挡严格按照宜昌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和宜昌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围挡标准化管理的通知》(宜自然资建发〔2024〕10号)和当阳市住建局《关于印发<建筑工地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执行。围挡标准按该文件《参考图集》实施。按照宜昌市住建局《关于印发<宜昌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实施方案>的通知》(宜市住建文〔2022〕14号)要求开展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应用及评价,实现A级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3.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方均需提供),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投标人设计资格须同时具备:

①投标人须具备土地(或城乡)规划乙级或以上资质;

②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建筑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市政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或以上资质和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

(上传有效的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资质证书)

(2)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上传有效的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资质证书)

3.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承担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方)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传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安全生产许可证,如因办理年检证书在有效期内而不能上传原件彩色扫描件的,则应上传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开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

3.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

(1)拟派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上传有效的相关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

(2)拟派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由本项目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兼任。

3.5、拟派本项目设计人员要求:

(1)拟派本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规划类或建筑工程类或市政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上传有效的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

(2)拟派设计团队人员中须具备规划类和建筑工程类和市政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注:1人同时具备或多人分别具备均可);(上传有效的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

3.6、拟派本项目施工人员要求:

(1)拟派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1人同时具备或2人分别具备均可)(不含临时执业证书);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建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传有效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2)拟派本项目施工项目负责人未在其他在建工程担任施工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做出承诺。

(3)拟派本项目的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类和市政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注:1人同时具备或2人分别具备均可)(上传相关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4)拟派本项目的现场施工关键岗位管理人员(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少于1人、施工技术负责人不少于1人,质量员不少于1人,施工员不少于3人,现场专职安全员不少于3人),须为该投标单位人员,且不得相互兼任和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管理人员。施工员、质量员须具备岗位证书,现场专职安全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建安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传有效的施工员、质量员岗位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现场专职安全员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上传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3.7、提供拟派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设计团队人员和施工人员(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质量员、施工员、现场专职安全员)近3个月(2025年04月-2025年06月)在投标单位(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成员方)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上传网上打印的带有二维码和电子章的社保证明彩色扫描件;或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网站的电脑截屏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或加盖社保主管部门印章的社保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5年06月05日20时00分至2025年06月15日20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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