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第八师147团银冠棉业棉花加工厂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总承包招标公告

2025-06-05
一、招标条件:

  本第八师147团银冠棉业棉花加工厂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总承包(招标项目编号: E66)已由 以一四七团经发办备〔2025〕10号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招标人为石河子市银冠棉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八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第八师147团

  3.工程规模:新建厂房和库房19755㎡,检验用房155㎡、办公用房、职工宿舍及相应配套用房1970㎡等;购置5台MY158轧花机采棉生产线设备,高压电器及变压器。

  4.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供货期(天)
E6608004006250313002001 第八师147团银冠棉业棉花加工厂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总承包 根据建设方项目方案和投资,对本项目设计、采购、工程施工等阶段实行工程总承包内容。对工程设计、采购、施工及工程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总责,为交钥匙工程。负责设计、采购、工程 施工和缺陷责任期工程修复工作,配合项目业主完成部门协调、项目审计及交竣工验收等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设计工作内容: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和施工全过程的设计服务,施工图须经招标人确定并通过施工图审查,施工图预算须由招标人委托的造价咨询机构进行审核。 施工范围包括:施工准备、设计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及缺陷责任期工程修复工作、竣工验收、竣工图编制。 采购范围包括:与工程项目(施工图载明的)所有材料、设备采购(不含加工设备)、运输、安装、验收、保管等全部采购内容。 92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1 、主体要求投标人须为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实体。本项目允许不同法人实体或其他组织组成的联合体参与,联合体成员数量不限。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应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将共同的联合体协议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共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主体应以具有施工资质的单位为主体。2 、资质要求(1)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自治区外建筑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号)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项目总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注册建筑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需具有高级技术专业职称且有能力主持本项目全部工作的人员;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高级技术职称(建筑行业相关专业)。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符合资格要求的允许兼任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 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投标人的企业相关信息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可查询。(3)经验要求自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投标人在中国大陆地区至少有一个设计或施工或EPC类似业绩;证明文件为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上述项目业绩可以为已完或在建的项目业绩,意向性协议或框架协议不予认可。如为联合体投标,则以联合体成员任何一方提供业绩均可。(4)企业信誉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5)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限;(7)单位负责人存在交叉持股或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投标无效。(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四、领取时间:2025年06月06日 00时00分至 2025年06月17日 23时5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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