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南通大学附属医院院史馆局部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6-05
一 、 招 标 条 件

本南通大学附属医院院史馆局部改造项目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

来源为自筹资金:7.2万元 , 招标人为 南通大学附属医院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

方式为其他。

二 、 项 目 概 况 和 招 标 范 围

规模: 南通大学附属医院院史馆局部改造项目,本次实施局部改造第三篇章"继往开来

华章叠"、尾厅及外围区域,面积约300平方米(以实测为准),对南通大学附属医院一院两

区、东西两翼同质化运行后对医院发展新成果的内容进行更新(相关素材可参考医院官网和

官微),包含但不限于包括展陈提升改造方案深化设计、版式设计、现场改造拆除、布置施

工等服务,具体需求详见采购文件项目需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南通大学附属医院院史馆局部改造项目

三 、 投 标 人 资 格 要 求

南通大学附属医院院史馆局部改造项目: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声明函: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

文件。

(2)供应商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建筑装饰工程

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取得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

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若投标人不同时具备上述资质,则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2家,且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装修施工投标单位。

(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

师、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注册单位名称与其委派的单位名称一致。同时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响应供应商与拟派项目负责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及社保机构出具并盖章的响应供应

商为其缴纳的2025年2月以来任意1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记录(①劳动合同书复印件并加盖公

章;②社会保险缴费清单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注:

①本工程供应商若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必须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

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使用

并提供电子证书复印件,否则视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

②本工程供应商若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二级注册建造师,应按照注册证书注册所在省份

电子证照的要求,并提供新的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复印件,否则不予认可。

3、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失信

行为记录名单;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联合体响应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且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装修施工投标单位;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

方权利义务;

(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进行投标;

(5)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

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

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6)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

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具体资格要求详见第七章中的“资格审查文件”。

本项目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 招 标 文 件 的 获 取

获取时间: 2025-06-05 18:00到2025-06-13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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