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师市环保专项资金项目—2025年石河子市“一市一策”和大气攻坚治理技术服务项目的招标公告
2025-06-05项目编号:B8S
项目名称:2025年师市环保专项资金项目—2025年石河子市“一市一策”和大气攻坚治理技术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元):2000000
最高限价(元):2000000
采购需求:(1)夏季臭氧和冬季细颗粒物典型污染过程成因机制分析(2)2025年大气污染防治年度工作成效评估和2026年大气污染治理重点工作方案(3)重污染应急减排措施效果评估分析(4)空气质量达标规划(5)现场驻点服务,指导企业制定《“一企一策”大气污染治理方案》,专人指导各企业开展重污染天气绩效评级工作,完成《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一厂一策”实施方案》,负责方案审核、反馈、修订工作。
标项名称: 2025年师市环保专项资金项目—2025年石河子市“一市一策”和大气攻坚治理技术服务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2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1)夏季臭氧和冬季细颗粒物典型污染过程成因机制分析(2)2025年大气污染防治年度工作成效评估和2026年大气污染治理重点工作方案(3)重污染应急减排措施效果评估分析(4)空气质量达标规划(5)现场驻点服务,指导企业制定《“一企一策”大气污染治理方案》,专人指导各企业开展重污染天气绩效评级工作,完成《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一厂一策”实施方案》,负责方案审核、反馈、修订工作。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起一年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按兵财库[2023]29号文《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相关规定提供兵团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
(2)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文);
(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文);
(4)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 年第16号);
(5)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
(7)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关于落实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新财购[2022]22号)。
(8)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和国家邮政局“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文)。
(9)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对小微企业给予10%的价格扣除,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供应商同时符合小型、微型企业及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要求的,评审时只有一种类型享受价格评审优惠政策,不重复享受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 其他资格要求:
(1)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的信用行为:在资格审查阶段经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其中之一。如有以上不良信用记录之一的,其投标无效。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6月06日至2025年06月17日 ,每天上午00:00至14:00 ,下午14: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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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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