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宁夏医科大学后勤管理处扩绿增绿和校园环境提升项目(绿化养护)项目招标公告

2025-06-05
项目名称: 宁夏医科大学后勤管理处扩绿增绿和校园环境提升项目(绿化养护)

预算金额(元): 3450000.00

最高限价(如有): 345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标的名称 品目名称 数量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预算金额(元) 备注
宁夏医科大学后勤管理处扩绿增绿和校园环境提升项目(绿化养护) 宁夏医科大学后勤管理处扩绿增绿和校园环境提升项目(绿化养护) 园林绿化管理服务 1 详见招标文件 3450000.00 (1150000.00元/年,共计三年)
数量合计: 1 预算合计: 3450000.00   

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2025年7月13日至2028年7月12日,本项目为延续性服务项目,服务期为3年,合同一年一签。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规发[2022]275 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注册商 标的,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不对供应商主体类型做任何限制要求。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也有大型企业制造的,不 享受本细则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2)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监狱企业声明函》, 对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资格参与评审。(3)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 [2021]271 号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3.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 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3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3.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3.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3.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3.7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8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投标单位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06-05 17:10:00 至 2025-06-13 23:59:59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