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伊宁县南岗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两台机组A修项目(一标段:2#炉燃烧器和受热面技术改造,1#和2#机组供暖能力提升)招标公告

2025-06-05
一、招标条件:

本伊宁县南岗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两台机组A修已由第四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第四师可克达拉市发改委备〔2025〕35号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招标人为伊宁县南岗热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四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伊宁县城西工业园B区

3.工程规模:技术改造更换2#冷却塔填料、附属支架及管路和喷头,2#锅炉受热面技术改造,2#机组供暖能力提升(以上两项为固定资产投资);开展两台机组电气设备各项试验,校验维护各类电气仪表;两台汽轮机及其辅机系统A级修理。

4.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伊宁县南岗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两台机组A修项目(一标段:2#炉燃烧器和受热面技术改造,1#和2#机组供暖能力提升)

对2#锅炉受热面、燃烧器进行技术改造,并针对1#炉和2#炉进行供暖能力提升改造(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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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1.资格要求: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锅炉安装(含修理改造)A级资质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锅炉制造A级;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2020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承担过1项煤粉锅炉蒸发量:440t/h,压力:13.73Mpa及以上锅炉改造或者制造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及技术协议);3.财务要求:提供近两年(2022年至2023年或2023年至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会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或附注);(2022年1月1日后注册企业可根据实际注册时间提供注册时间后的财务会计报表)。4.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为本单位人员。5.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新兵办发〔2021〕100号文“兵团办公厅关于印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十九条、第二十条予以限制的情形。(投标人须按照“投标文件格式”,提供信誉承诺书和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7.其他说明:(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投标须知

(登录后查看)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25年06月06日00时00分至2025年06月16日23时5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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