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政法委宝鸡高新区综治中心改造工程(设备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5-06-05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90,564.74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宝鸡高新区综治中心改造工程(设备采购)):
合同包预算金额:190,564.74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90,564.74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其他终端设备 | 自助服务终端机等附属设备采购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90,564.74 | 190,564.74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根据合同要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宝鸡高新区综治中心改造工程(设备采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现行法律法规、制度政策明确规定的需要贯彻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如:优先购买节能环保产品、扶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企业、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等,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宝鸡高新区综治中心改造工程(设备采购))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并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2023年或2024年年度报告;
(2)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谈判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
(3)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须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报告,至少包含四表一注(成立时间至提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提供谈判截止时间前半年内由其基本户开户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并附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近半年内(2024年12月至今)本单位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税收缴纳证明: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近半年内(2024年12月至今)本单位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完税凭证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项目(提供承诺书);
(7)供应商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提供承诺书)。
备注: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06月06日 至 2025年06月10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1:30:00 ,下午 14:3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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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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