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兖矿新疆煤化工有限公司消防车辆维护保养服务征集竞争性谈判谈判采购公告

2025-06-05
1.采购范围及要求

1.1 采购范围及要求:对公司十七吨泡沫消防车一辆、十五吨泡沫消防车一辆、登高消防车一辆、抢险救援车一辆、干粉消防车一辆、应急救援车(120)一辆,共计六辆消防车进行维护保养服务。

1.2 工期/服务期:合同签订后,按招标方通知时间完成两次维护保养服务。
1.3 结算期限及比例:维护保养服务履行完成,经双方验收合格后,投标方开具服务金额10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6%),招标方在收到发票挂账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服务金额的90%,剩余10%质保期结束完成验收后进行支付,在服务期和质保期如有扣款事项,在合同款中相应扣除。

1.4 付款方式:电汇、银行承兑、商业承兑、山能财司承兑汇票。

1.5 报价要求:含税总价。

涉及使用甲方水电、住宿等须收费,相关计量工具须由甲方确认。

谈判采购文件中提到的品牌或型号仅供参考,为更加直观地说明相应产品的技术标准和要求,供应商应当选择高于或相当于所列品牌或型号的技术标准的产品。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

2.2企业资质要求:具备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车辆维修资质证明,并在有效期内。

2.3项目经理要求:无。

2.4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2.5信誉要求: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6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7投标人不得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不得列入信用中国失信惩戒名单,不得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列入山东能源集团失信交易商名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不良状态。

2.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投标。

2.9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对于串标、围标等违法行为将没收谈判保证金,并依法严肃处理。

3.业绩及其他要求

具备三年内10台以上消防车辆维护业绩。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5年6月6日起至2025年6月11日23:55止(北京时间,下同),报名获取电子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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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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