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沈阳局集团公司长春车辆段2025-2027年客车柴油发电机组D级及附属装置检修和故障维修业务外包(框架采购)竞争性谈判二次采购招标公告

2025-06-05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沈阳局集团公司长春车辆段2025-2027年客车柴油发电机组D级及附属装置检修和故障维修业务外包(框架采购)(二次)采购人为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长春车辆段,采购项目资金来自运营维修,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采购业务外包的名称、类别、工作量、交工验收地点、包件划分等详见本公告附件1。

序号

包件号

业务外包项目名称

业务类别

计量单位

工作量

不含税投标最高限价(单价/元)

开具发票税率不低于(%)

备注

1

A01

康明斯柴油发电机组D级及附属装置检修

各型

10.00

173000.00

13

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执行金额不超过本年预算。下一年度合同签订数量根据当年业务外包批复预算执行。

2

A01

PT泵故障维修

各型

15.00

1280.00

13

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执行金额不超过本年预算。下一年度合同签订数量根据当年业务外包批复预算执行。

3

A01

柴油机水泵故障维修

各型

15.00

1300.00

13

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执行金额不超过本年预算。下一年度合同签订数量根据当年业务外包批复预算执行。

4

A01

柴油机缸盖故障维修

各型

6.00

15000.00

13

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执行金额不超过本年预算。下一年度合同签订数量根据当年业务外包批复预算执行。

5

A01

柴油机缸套故障维

各型

20.00

4790.00

13

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执行金额不超过本年预算。下一年度合同签订数量根据当年业务外包批复预算执行。

6

A01

柴油机活塞故障维修

各型

10.00

4790.00

13

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执行金额不超过本年预算。下一年度合同签订数量根据当年业务外包批复预算执行。

7

A01

柴油机进排气机构故障维修

各型

2.00

23000.00

13

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执行金额不超过本年预算。下一年度合同签订数量根据当年业务外包批复预算执行。

8

A01

柴油机曲轴故障维修

各型

1.00

39000.00

13

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执行金额不超过本年预算。下一年度合同签订数量根据当年业务外包批复预算执行。

9

A01

柴油机凸轮轴故障维修

各型

8.00

21000.00

13

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执行金额不超过本年预算。下一年度合同签订数量根据当年业务外包批复预算执行。

10

A01

柴油机中冷器故障维修

各型

4.00

5200.00

13

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执行金额不超过本年预算。下一年度合同签订数量根据当年业务外包批复预算执行。

11

A01

发电车散热片焊修

各型

20.00

120.00

13

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执行金额不超过本年预算。下一年度合同签订数量根据当年业务外包批复预算执行。

12

A01

300KW发电机主定子绕组故障维修

各型

2.00

10500.00

13

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执行金额不超过本年预算。下一年度合同签订数量根据当年业务外包批复预算执行。

13

A01

300KW发电机主转子绕组故障维修

各型

2.00

12800.00

13

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执行金额不超过本年预算。下一年度合同签订数量根据当年业务外包批复预算执行。

14

A01

发电车主断路器故障维修

各型

2.00

1400.00

13

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执行金额不超过本年预算。下一年度合同签订数量根据当年业务外包批复预算执行。

1.执行的技术标准:《铁道客车柴油发电机组暂行技术条件》(TJ/547-2018)。

2.铁路专用配件维修(服务)执行的相关文件、规定:《铁路客车柴油发电机组及附属装置检修技术条件》(机辆动客函[2020]15号)、《铁路客车电气装置检修规则》(铁机辆[2022]39号)。

3.维保条款:中标方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完成检修工作,不得耽误工作进度。因中标方质量问题影响客车使用、发生故障或造成事故的,依据国家和国铁集团的有关规定追究中标方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4.售后服务及要求:在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造成损失由中标方负责承担。遇质量或技术问题,中标方应在在3小时内给予反馈,需要到现场处理的,中标方应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在质量保期内发生责任事故、故障(质量)问题,影响铁路客车运行安全及正常使用的,中标方应予以赔偿,相关赔付标准依据如下: 1.质量保证金赔付,按合同签订要求执行。 2.发生配件修理或更换的,按照以下标准进行索赔: (1)实物索赔。赔偿单位向索赔单位赔偿同型号、等额数量的客车零部件。 (2)经济索赔。因索赔的客车零部件数量少、旧型停产或无生产资质等原因无法提供原型零部件的,经索赔单位同意,参照当前最新价格进行经济赔偿。 (3)返厂修理。存在质量问题的客车零部件返回赔偿单位进行修理,修理完成后赔偿单位应向索赔单位出具有效的检验合格证明或质量保证书等技术资料,并随实物一并交付。 (4)合同约定的或经双方同意的其他方式。 3.责任行车事故赔付,按事故调查组认定损失执行。5.其他需具体明确的技术要求:中标方入段作业时要遵守长春车辆段安全规定,在作业过程中造成人身安全和安全事故,所产生的一切相关后果,由中标方100%负责赔付。其他详见技术规格书。

长春车辆段柴油发电机组D级及附属装置检修、柴油发电机组及附属装置故障维修技术规格书

    1.适用范围

适用于康明斯柴油发电机组D级及附属装置检修、柴油发电机组及附属装置故障维修。

2.应执行的技术标准

《铁道客车柴油发电机组暂行技术条件》(TJ/547-2018)。

3.铁路专用配件维修(服务)执行的相关文件、规定

《铁路客车柴油发电机组及附属装置检修技术条件》(机辆动客函[2020]15号)、《铁路客车电气装置检修规则》(铁机辆[2022]39号)。

    4.产品认证或检验检测报告

    具备发电车柴油机与发电机(同时具备D、E、F级检修)维修能力评估合格报告,提供复印件。

5.技术要求

5.1  一般要求或基本要求

5.1.1 中标方负责按照《铁路客车电气装置检修规则》(铁机辆﹝2022﹞39号)、《铁道客车柴油发电机组暂行技术条件》(TJ/547-2018)、《铁路客车柴油发电机组及附属装置检修技术条件》(机辆动客函[2020]15号)对康明斯柴油发电机组D级及附属装置进行维修、柴油发电机组及附属装置故障维修。

5.1.2 中标方负责对维修的康明斯柴油发电机组及附属装置等故障处理及更换配件进行说明。

5.1.3  中标方负责对维修后的康明斯柴油发电机组及附属装置按照《铁路客车电气装置检修规则》(铁机辆﹝2022﹞39号)、《铁道客车柴油发电机组暂行技术条件》(TJ/547-2018)、《铁路客车柴油发电机组及附属装置检修技术条件》(机辆动客函[2020]15号)进行试验台测试,测试结果合格并打印试验报告。

5.2  环保要求

中标方应遵守国家有关质量、环保、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对影响环境因素的有关事项进行逐步控制,所提供的服务应满足质量、环保、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承诺及作业指导书的要求,坚持预防为主、持续改进的原则。

    6.维修周期

   柴油发电机组D级及附属装置检修周期为30天、柴油发电机组及附属装置故障维修周期为15天(含往返运输时间)。

    7.维保条款

    中标方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完成检修工作,不得耽误工作进度。因中标方质量问题影响客车使用、发生故障或造成事故的,依据国家和国铁集团的有关规定追究中标方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8.售后服务及要求

在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造成损失由中标方负责承担。遇质量或技术问题,中标方应在在3小时内给予反馈,需要到现场处理的,中标方应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在质量保期内发生责任事故、故障(质量)问题,影响铁路客车运行安全及正常使用的,中标方应予以赔偿,相关赔付标准依据如下:

    8.1质量保证金赔付,按合同签订要求执行。

    8.2发生配件修理或更换的,按照以下标准进行索赔:

(1)实物索赔。赔偿单位向索赔单位赔偿同型号、等额数量的客车零部件。

(2)经济索赔。因索赔的客车零部件数量少、旧型停产或无生产资质等原因无法提供原型零部件的,经索赔单位同意,参照当前最新价格进行经济赔偿。

(3)返厂修理。存在质量问题的客车零部件返回赔偿单位进行修理,修理完成后赔偿单位应向索赔单位出具有效的检验合格证明或质量保证书等技术资料,并随实物一并交付。

(4)合同约定的或经双方同意的其他方式。

8.3责任行车事故赔付,按事故调查组认定损失执行。

9.质量保证期限及相关约定

柴油发电机组D级检修质保期为一个C级修程,附属装置检修质保期为一个E2修程,柴油发电机组及附属装置故障维修质保期为2年。

    10.产品标志、包装、运输、储存要求

  10.1柴油发电机组在运输过程中须做好防护,妥善包装,防止因剧烈震动、挤压、雨淋和化学物品的侵蚀而造成损坏,防止外体磕碰伤。

  10.2储存地点应清洁、通风、干燥、无腐蚀介质。

    11.其它要求

    中标方入段作业时要遵守长春车辆段安全规定,在作业过程中造成人身安全和安全事故,所产生的一切相关后果,由中标方100%负责赔付。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服务商。

2.行政许可及认证:具有发电车柴油机与发电机(具备D、E、F级检修)客车维修能力评估合格报告,投标时提供复印件。

3.质量保证能力:无要求。

4.业绩要求:具有给主机厂、国铁集团或国铁集团所属企业D级或E级、F级检修业绩,提供柴油发电机组D级或E级、F级检修项目近五年内任一年的采购(服务)合同及发票复印件。

5.经营违法记录要求:(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网址:“www.gsxt.gov.cn”) (2)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 (3)在近三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不存在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网址:“wenshu.court.gov.cn”) (4)在近三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不存在被纪检监察组织认定的违规向铁路企业人员送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行为;未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或被暂停、取消报价资格;拟供外包业务未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暂时停产或停止使用。 (5)未被国铁集团或集团公司暂停接受参与采购活动,或暂停采购、使用相应物资(设备)。  (6)未与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分支机构等存在诉讼案件。 (7)违规聘用铁路退休、辞退人员担任顾问、掮客的路外企业不得参与铁路产品招投标。 以上内容(1)—(3)投标人提供截图,(4)—(7)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响应。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获取的时间为2025年6月5日8:00时起至2025年6月10日8:00时(北京时间)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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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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