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西安净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光伏项目工程监理资格预审公告

2025-06-06

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安净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光伏项目工程监理已由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2504-610100-04-01-119930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西安水务(集团)生物质能源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西安市浐灞生态区西安市第三再生水厂厂内、西安市未央区西安市第四再生水厂厂内、西安市沣东新城西安市第六再生水厂厂内、西安市浐灞生态区西安市第十再生水厂厂内、西安市雁塔区西安市第二十(鱼化)再生水厂厂内。
2.2 工程规模:本工程利用西安市第三、第四、 第六、第十及第二十等再生水厂部分水池上方和有布置条件的已有厂房屋顶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本项目五个再生水厂装机总容量为36.5MW,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项目建成后可满足厂内部分用电量,光伏电消纳率90%以上,各厂装机容量如下:三厂9.44MW、四厂15.4MW、六厂6.022MW、十厂2.153MW、二十厂3.485MW。

2.3项目总投资:19689.02万元,本次招标估算金额170.86万元。

2.4监理服务期:455日历天。

2.5标段划分:标段1: 标段名称: 西安净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光伏项目工程监理;标段编号:E6100013501250209001001;标段类型: 监理;

2.6招标范围:本项目全部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的监理及相关服务。

2.7 其他:无。

3.申请人资格要求

西安净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光伏项目工程监理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营业执照: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申请人资质要求:申请人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类资质甲级或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3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要求:具备电力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需在本单位注册,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

3.4 财务状况:投标申请人提供经审计的近三年(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注: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年度起至今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4年至今新成立的公司须提供基本户银行资信证明。

3.5申请人自2020年1月1日至今,至少有1个类似项目监理的经验,并提供业绩合同证明资料。

4.申请人信誉要求

申请人基本信息及项目负责人基本信息在查询。且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投标资格。(1-3项提供承诺书,4项提供网页截图)
(1)被责令停业的;
(2)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3)受到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处罚被取消投标资格的(黑名单);
(4)被列入信用中国
(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shixinheimingdan/)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有行贿犯罪记录(被执行人包括申请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5.资格预审方法

5.1.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5.2.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7家)。

6.资格预审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须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媒介上发布。

7.资格预审申请确认及文件获取

凡有意参加资格预审的申请人请于2025年6月6日00 时00分至2025年6月11日00时00分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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