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海珠区东风村城中村改造项目_广州市海珠区东风村城中村改造项目D3地块安置房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2025-06-06投资项目名称
广州市海珠区东风村城中村改造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广州市海珠区东风村城中村改造项目D3地块安置房建设项目监理
标段(包)名称
广州市海珠区东风村城中村改造项目D3地块安置房建设项目监理
公告性质
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广州市海珠区南洲街道东风村
资金来源
国有或集体投资
资金来源构成
国有或集体投资100.00%
招标范围及规模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安置住宅和配套公建,以及用地红线内的室外景观工程等。项目总用地面积7760.5㎡,可建设用地面积5902㎡,周边防护绿地面积1858.5㎡。项目总建筑面积约56162平方米,其中地下建筑面积约17202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约38960平方米。 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 (R2),容积率≤6.43,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37960㎡,建筑密度≤28%,绿地率≥25%,建筑限高为150m,层数约43层。 配建公共服务设施:物业管理(含业主委员会)(建筑面积75㎡)1处、家庭综合服务中心社工服务站(建筑面积2000㎡)1处。 配建市政公用设施:垃圾收集站(建筑面积250㎡)1处、再生资源回收点(建筑面积10㎡)1处、公共厕所(建筑面积100㎡)1处、地块建设调蓄设施用地面积313㎡(规模313㎡)。 最终以正式规划条件及批复要求为准。
招标内容
本项目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的监理工作(供电货币补偿部分除外),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工程勘察设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收尾阶段(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整改、工程移交、工程结算等)及工程质量保修阶段(含缺陷责任期,下同)的质量控制、职业健康安全及环境监督管理、投资控制、进度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BIM全过程、组织协调、安全文明施工、绿色施工管理、工程创优、工程变更、设备监造、驻场监造、绿化迁移、协调建设单位和工程建设有关各方的工作关系等。监理人还须按委托人的要求提前进场参与设计前期的准备和筹划工作,协助委托人制定工程管理办法、工程创优办法、项目管理策划、各参建方职责及有关事务性工作等。具体以委托实施的监理范围为准。
工期(交货期)
监理服务期自受托人收到中标通知书或参加由委托人组织的第一次进场动员会之日起算,至所有工程保修期结束且办妥竣工结算(此处指终审部门的竣工结算)止,具体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371.7825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资质要求: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 注:①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住建部做好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注册企业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专业以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专业为准),并具有本科或以上的学历;或已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3.4 其他要求: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香港企业具有在香港公司注册证书及商业登记证。 (3)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建立了企业信用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4)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署的《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一)。 (5)投标人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资格审查时按投标截止时间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比对的结果进行评审)。 (6)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六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注册企业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专业以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专业为准),并具有本科或以上的学历;或已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投标人业绩要求:本项目资格要求未设置业绩要求。
其他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是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5年6月6日 2时0分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5年6月27日 8时3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此项目登录后查看联系方式
相关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