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独山子石化公司关于储运一部汽火车栈桥环保隐患治理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2025-06-05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 独山子石化分公司储运一部汽火车栈桥环保隐患治理项目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独山子石化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投资,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邀请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此次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

2.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2.1工程规模:独山子石化公司储运一部汽火车栈桥环保隐患治理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依托炼油老区二循的催化氧化(CO)设施,对火车装车栈桥、汽车装车栈桥采用环保协同治理,对汽火车栈桥油气回收设施升级改造,实现环保绩效创A目标,NMHC≤20mg/m3,废气排放满足标准要求,涉及建筑、结构、设备、工艺、管道、电气、仪表、总图等专业施工内容。

(1)火车栈桥油气收集系统。 利旧现有的油气回收装置,将油气收集并输送至炼油老区二循催化氧化(CO)装置,并且在油气收集管道增设阻火器和烃分析仪等安全设施。将现有油气回收装置的排气筒作为紧急排放口,并增加流量计、切断阀等。新增2台油气增压风机,将05#吸收油罐油气收集并输送至炼油老区5#气柜低压瓦斯管网接入口,并且在油气收集管道增设止回阀、阻火器和氧分析仪等安全设施。

(2)汽车栈桥油气收集系统。 利旧现有的油气回收装置,将油气收集并输送至炼油老区二循催化氧化(CO)装置,并且在油气收集管道增设阻火器和烃分析仪等安全设施。将现有油气回收装置的排气筒作为紧急排放口,并增加流量计、切断阀等。新增2台油气增压风机,将06#吸收油罐油气收集并输送至炼油老区5#气柜低压瓦斯管网接入口,并且在油气收集管道增设止回阀、阻火器和氧分析仪等安全设施。

(3)二循油气处理设施改造。新增1台浓度调节罐,并更换CO催化剂,汽车、火车栈桥净化尾气通过风机输送至二循装置,与二循污水池废气混合。混合后的废气通过更换的生物法治理设施的废气风机输送至新增的浓度调节罐,浓度调节后,进入已有的浓度调节罐,然后进入CO处理,达标排放。

(4)卸油栈桥改造。新建1座原油零位罐,装卸台的原油通过重力流入原油零位罐中,原油再通过重力流至新区装置原油罐,原油零位罐的油气通过新增的风机输送至现有的炼油老区5#气柜低压瓦斯管网就近接入口,进入气柜回收。

2.2招标范围:根据招标人提供的独山子石化分公司储运一部汽火车栈桥环保隐患治理项目《独山子石化分公司储运一部汽火车栈桥环保隐患治理项目基础设计文件》完成全部工程的详细设计,完成由投标人负责的设备及材料采购、全部工程施工,以及单机试车、三查四定、预试车、中间交接、开工保运及配合招标人完成联动试车、投料试车、保运、开车和性能考核等工作;完成竣工资料(含竣工图)的编制及归档等相关技术服务,承担质量保修期内的质量保修责任等。

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的专业工程范围和工作内容:土建及安装工程的第三方质量检测,施工区域内绿化工程及甲供设备的采购。

具体承包范围、工作内容和界面详见独山子石化分公司储运一部汽火车栈桥环保隐患治理项目基础设计文件和本招标项目合同附件1-1:合同工作范围划分。

3.计划工期:实际开工日期以甲方或监理单位发出的开工令/开工通知为准,计划2025年12月30日中。

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5.技术要求: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6.材料供应方式:乙供。

7.设备材料划分方式:集团公司建设项目概算编制方法(计划〔2020〕2号文),招标范围内的设备由乙方提供,招标范围内的材料全部乙供。

8.吊车是否甲供:否。

9.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3%。递交履约保证金或保函的要求: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0日内向甲方提交履约保证金或保函,其金额为本合同含税价款的3%,其有效期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验收合格之日止。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信誉要求:

投标人应提供下列网站查询结果截图(或以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①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截图,共计1张)。

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应当分别提供截图,共计2张)。

③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及投标企业不得涉及相关行贿受贿行为。查询渠道:“中国裁判文书网”;

“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方法:登录网页→选择“高级检索”→案由选择“刑案由”→“贪污贿赂”→关键字输入“投标人名称或相关个人姓名”→点击搜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应当分别提供截图,共计3张);……

2.投标人之间不得存在控股、管理等关联关系,否则相关投标均作无效标处理。具体查询渠道及相关规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3”(此项由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3.联合体要求: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成员数量小于等于2 ,应满足要求如下:

①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本项目的相应资格。

②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③联合体应明确牵头方,联合体牵头方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④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⑤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⑥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⑦以联合体方式投标,其主体工程、设计业务等关键性工作不允许分包。

4.投标人应为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或设计单位(或其分支机构)。

资料提供形式:资质证照原件扫描件。

5.资质要求:

5.1 建筑施工企业投标

①具有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或满足《关于印发〈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0]210号)及相关补充规定的资质;或具有石油化工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及以上。

②具有许可范围为建筑施工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③投标人须通过中石油统一组织的公开招标资格预审,在中石油工程建设管理平台承包商资源库中状态为“正常”,通过类别为“施工-施工总承包-石油化工工程-一级”。

5.2 设计单位投标

①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且满足《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中与该工程项目对应的设计类型对人员配置的要求;或化工石化医药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石油及化工产品储运专业-乙级资质及以上。

②投标人须通过中石油统一组织的公开招标资格预审,在中石油工程建设管理平台承包商资源库中状态为“正常”,通过类别为“设计—综合资质”或“设计—行业资质—化工石化医药—[甲] [乙]级”或“设计—专业资质—化工石化医药—石油及化工产品储运专业—[甲] [乙]级”。

资料提供形式:①资质证照原件扫描件;

6.业绩要求: 2020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成功完成1项大型石油化工工程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

资料提供形式:合同的扫描件(至少包含封面、合同签订时间、承载服务内容页、承载金额页、签章页)及至少与其对应的1张结算发票扫描件。

7.财务要求:2021年至2023年财务状况良好,满足履行本项目的需要。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2021-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状况表。成立日期晚于2021年1月1日的,从成立年开始提供。

8.项目机构人员要求:证明资料以评标委员会评标时查询核实结果为准:

8.1 项目经理要求:

8.1.1 建筑施工企业投标

①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以注册证书为准)或副高级工程师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项目负责人与项目经理可为同一人。

②2020年 1月 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在1项石油化工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设计或施工总承包的项目中担任过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8.1.2 设计单位投标

①具有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以注册证书为准);或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以注册证书为准) 或副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项目负责人与项目经理可为同一人。

②2020年 1月 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在1项石油化工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设计或施工总承包的项目中担任过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资料提供形式:①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②提供简历及带有姓名及职位信息的业绩合同扫描件或签字的交工证书证明材料或盖章版的业主证明(业绩合同或业主证明中的职位应为“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其他职位名称如“项目联系人”、“项目执行代表”等均无效)。

8.2设计负责人要求

8.2.1 设计单位投标

①具有注册 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以注册证书为准)。

②2020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1项大型石油化工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设计负责人业绩或工程设计负责人业绩。

提供资料形式:①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②提供简历及带有姓名及职位信息的业绩合同扫描件或签字的交工证书证明材料或盖章版的业主证明(业绩合同或业主证明中的职位应为“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其他职位名称如“项目联系人”、“项目执行代表”等均无效)。

8.2.2建筑施工企业投标

①应承诺设计分包商的设计负责人符合8.2.1要求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承诺书。

8.3施工负责人要求

8.3.1建筑施工企业投标

①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以注册证书为准)。

②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③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1项大型石油化工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施工负责人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

提供资料形式:①②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③提供简历及能体现施工负责人或施工经理业绩的合同关键页扫描件或项目经理任命文件或签字的交工证书证明材料或业主证明材料。

8.3.2设计单位投标

①承诺施工分包商的施工负责人(即分包商的项目经理)具有满足分包项目性质要求的注册建造师资格(提供承诺书)。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承诺书。

8.4 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8.4.1 建筑施工企业投标

①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

②承诺配备符合项目安全管理需要数量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③承诺设计分包商的设计负责人与设计分包商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

④按照集团公司《关于强化外部承包商关键岗位人员HSE培训工作的通知》,外部承包商关键人员经过HSE培训并取得合格证(其中关键人员指:项目负责人、安全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培训合格证)。

资料提供形式:①提供2024年6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连续6月的社保缴费证明;②③④提供承诺书。

8.4.2设计单位投标

①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

②承诺施工分包商的施工负责人(即分包商的项目负责人)与施工分包商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

③承诺施工分包商配备符合项目安全管理需要数量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④须承诺施工单位满足8.4.1相关要求(提供承诺书)。

资料提供形式:①提供2023年6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连续6月的社保缴费证明;②③④提供承诺书。

9.机械设备要求:投标人准备满足项目建设需要的机械设备。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承诺书。

10.其他要求:

①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在项目实施期间不得有其他在建项目;

②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

③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重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④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重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

⑤投标人建立QHSE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

资料提供形式:①~⑤提供承诺书。 。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年6月5日至2026年6月11日(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 2025年6月27日9时4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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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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