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周口城乡市政环卫有限公司新能源环卫车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6-05
项目名称:周口城乡市政环卫有限公司新能源环卫车辆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85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850万元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包别划分:1个包

包号

包名称

包最高限价(万元)

1

周口城乡市政环卫有限公司新能源环卫车辆采购项目

850

采购需求:(1)采购范围:18吨纯电动洗扫车4辆,18吨纯电动多功能雾炮车2辆;具体参数详见采购文件;

(2)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检验合格标准;

(3)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供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

(5)质保期:整车质保1年,“三电”系统(电池、电机、电控)质保8年或25万公里;

(6)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7)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本项目是否为只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

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即可)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缴纳的税收凭据、社会保险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促进中小企业和监狱企业发展扶持政策、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和法定代表人,将拒绝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在标书中附加盖公章的网页查询扫描件,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

(2)查询投标企业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所有提供信用信息网络查询结果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后扫描件附入投标文件(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6月6日至2025年6月12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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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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