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军事化矿山救护大队便携式气相色谱仪招标公告

2025-06-06

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军事化矿山救护大队便携式气相色谱仪公开招标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军事化矿山救护大队便携式气相色谱仪公开招标,招标人为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物资供应中心),招标货物的使用单位为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军事化矿山救护大队,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为: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军事化矿山救护大队院内指定地点。
(二)招标范围及相关要求

   本次项目为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军事化矿山救护大队便携式气相色谱仪项目,数量共2套,报价包括采购货物的设计、制造、检验、运输、指导安装、指导调试、保修、技术培训和售后服务、税费(13%)等所有费用,使设备正常运行的所有内容(具体以商务谈判文件技术规格书要求为准)。(以上具体技术参数及要求以招标文件技术要求为准)

序号

名称

单位

数量

备注

1

便携式气相色谱仪

1

安全费用

2

便携式气相色谱仪

1

国补资金

(三)业绩要求

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4年)不少于6台国内同类工况条件的销售业绩,且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质量问题;其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原件扫描件为准,投标人如不提供有效业绩证明材料,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业绩表应注明设备供货范围、使用单位及联系方式、供货时间、运行时间等信息。招标人保留查验合同原件的权利。

投标方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如被证实与真实性不符,其投标将被否决或中标资格被取消。(四)付款条款及结算方式

付款条件:货到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且投入正常使用后,买受人凭出卖人出具的全额13%的增值税发票(按国家有关规定提供),支付合同总额的90%,剩余合同总额的10%做为质保金,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由使用单位出具使用质量证明,经买受人审核无误后,买受人支付质保金(如有问题,应扣除相应部分)。

结算方式:银行承兑汇票

(五)交货期、交货方式及质保期

1.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内货到现场。

2、交货方式:落地交货

3、质保期:调试合格并正常运转后,双方签署验收合格文件,从即日起,开始计算质量保证期,质量保证期12个月。在质保期内因质量问题出现故障,投标方应无偿保修或更换,按照质保要求维修或更换的产品质保期将重新计算,一直到维修或更换后的产品质保期结束。

(六)投标报价相关规定

1、投标人需提供整机所有组件及配件的型号、装机用量和价格清单,构成整机的配件总报价原则上不高于设备价值的1.3倍。该内容将作为招标评审的重要因素;若中标,中标人投标文件的配件价格将作为招标人(含设备使用单位)后期采购配件的供货价格或供货价格来源的重要依据。中标人明细报价中未提及的组件或配件,招标人视为免费赠送,中标人应在设备的整个使用周期内免费提供。

2、中标人需提供整机主要部件(大部件)、易损件、外购关键件的名称、制造厂家、原产地;推荐质保期后 2 年内的备品备件规格型号、图号、数量、价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且为境外制造商在境内成立的具有相应经营范围及销售资格的外商独资企业或中外合资企业,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含1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注册资本金以发标之日前注册的信息为准;以外币注册的,以开标当日中国银行总行首次发布的外币对人民币现汇卖出价进行核算。),营业年限在3年以上(自注册之日起、到报名截止时间止的有效时间);或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一般纳税人,且为境外制造商或其在境内成立的具有销售资格的外商独资企业或中外合资企业在国内的省级及以上区域合法授权(代理)经销商,注册资金不小于300万元人民币(含3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注册资本金以发标之日前注册的信息为准。),营业年限在3年以上(自注册之日起、到报名截止时间止的有效时间)。

同一品牌只能有一个有效授权(代理)经销商参加投标,且制造商与其授权(代理)经销商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全部否决。授权(代理)经销商参加投标时需提供授权书原件扫描件。

(2)具有完善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信息(三证合一的不需要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3)具有此次招标货物相应的资质证件,提供对应的CE认证,(按国家有关最新规定执行)。

(4)制造商应在相应的供货能力、专业技术、人员组织、业绩经验、售后服务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5)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 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二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 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 因违规等原因,被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单位列入供应商“黑名单”的,本项目不接受其投标。

3.5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 ”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本项目不接受其投标。

四、网上报名与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6月6 日起至2025年6月11日18: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报名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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