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局集团公司包头车站包头站站史馆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2025-06-05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件2。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资格或者其他组织且存续经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要提供企业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代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能够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3、须提供近三年(2022年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的类似项目相关业绩合同,同时提供合同复印件。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近三年(2022年至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
5、提供符合招标人技术性能指标要求的设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效果图等)。
6、建设站史馆中用到的主材:电缆、电线、开关、灯、石膏板、涂料、龙骨、电子屏幕需提供使用授权书及CMACNAS认证的质检报告;陈列柜需要提供钢化玻璃质检报告及板材阻燃质检报告;用于制作展板的中密度纤维板需要提供质检报告。
7、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投标人提供的资格性审查承诺书应声明: 是否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是否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是否在近一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有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是否在近一年内本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有被纪检监察组织认定的违规向铁路企业人员送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行为;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拟供项目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暂时停产或停止使用;是否被国铁集团暂停接受其参与各类项目采购活动,或暂停采购、使用其相应项目。如所供项目为国家强制性认证或国铁集团认证采信目录内的产品,其认证证书是否持续有效;对同一包件或未划分标段和包件情况下,与本单位存在控股或管理关系的单位,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机构是否参加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从 2025 年 6 月 6 日 8 时 30 分 起至 2025 年 6 月 10 日 17 时 00 分 (北京时间)止公开出售。报名截止时间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相同。
提出澄清截止时间:2025 年 6 月 15 日 17 时 00 分 (北京时间)
答疑截止时间:2025 年 6 月 15 日 17 时 00 分 (北京时间)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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