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独山子石化公司聚烯烃二部表面活性剂、消泡剂年度框架(1年)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6-05中国石油独山子石化公司聚烯烃二部表面活性剂、消泡剂年度框架(1年)采购项目公开招标 2025-06-05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国石油独山子石化公司聚烯烃二部表面活性剂、消泡剂年度框架(1年)采购项目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独山子石化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邀请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此次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背景概况:表面活性剂、消泡剂用于聚烯烃产品造粒工段,要求投标人提供的表面活性剂、消泡剂满足技术参数和现场使用要求。表面活性剂、消泡剂用于造粒工段颗粒水系统,颗粒水为脱盐水,表面活性剂须能有效防止挤压机/混炼机切出的粒子相互粘连,为抑制表面活性剂产生的泡沫,配合加入适量的与表面活性剂相配适的消泡剂,消除泡沫。
2、招标产品范围:表面活性剂采购20吨,消泡剂采购50吨(估算量仅作为评标依据,实际采购数量及供货时间以订单为准);
3、实施或交货地点:新疆独山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物资配送中心总库或买方指定地点;
4、交货期或供货周期:如果中标供应商产品未曾在独山子石化公司使用过,执行新剂试用程序,新剂试用连续使用一周用量,其余供货以用户通知为准;若中标供应商产品在在独山子石化公司使用过,供货时间以用户通知为准;
5、质量标准/技术要求: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6、履约保证金:10万元;
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履行结束时间为买方首次下达订单之日起12个月;
8、质量保证期:在符合标准包装的条件下,保质期至少24个月,且到货验收合格之日起,剩余保质期不少于20个月;
9、投标有效期:90 日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信誉要求:
投标人应提供下列网站查询结果截图或以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结果为准(当投标人所附截图与评标委员会现场核实结果不一致时,以评标委员会核实结果为准):
①.开标当日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截图,共计1张)。
②.开标当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应当分别提供截图,共计2张)。
③.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及投标企业不得涉及相关行贿受贿行为。查询渠道:“中国裁判文书网”。
“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方法:登录网页→选择“高级检索”→案由选择“刑案由”→“贪污贿赂”→关键字输入“投标人名称或相关个人姓名”→点击搜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应当分别提供截图,共计2张)。
④.开标当日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状态(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查询投标人失信分情况,投标人失信分达到《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管理办法》规定的暂停投标资格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分值,且在失信有效期内的,投标将被否决)。
⑤.开标当日投标人未处于被招标人取消或暂停交易资格(取消相应市场准入、列入黑名单等)的状态(以招标人提供的相关信息作为评审依据)。
⑥.开标当日投标人未被纳入集团公司级“三商”黑名单(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公示信息为准)。
(备注:上述“近三年内”是以开标日期为基准且含本数,往前倒推三个整年度;①②③项证明材料由投标人提供,其余由评标委员会在评标现场核实)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同一产品的制造商与其代理商,均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作无效标处理。投标人之间不得存在控股、管理等关联关系(具体查询渠道及相关规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3”,此项由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否则相关投标均作无效标处理。
3、联合体要求: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应是中国石油能源一号网已准入且状态正常供应商。(网内供应商包括:网内制造商、网内代理商、网内贸易商)。
5、制造商投标,应当提供在有效期内的以下证明文件:
网内制造商投标:制造商身份证明材料、中石油电子采购2.0系统截图,对于“已准入且状态正常”的判断以截图中“供应商状态”载明的内容为准或以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结果为准(当投标人所附截图与评标委员会现场核实结果不一致时,以评标委员会核实结果为准)。请投标人在开标前务必提前核实系统中“供应商状态”是否正常,否则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已准入且状态正常”的判断时间节点为开标当日)。
备注:上述“制造商身份证明材料”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5;
6、网内代理商、贸易商投标,应当提供在有效期内的以下证明文件:
①.产品制造商授权授权证明文件;
②.投标人的中石油电子采购2.0系统截图,对于“已准入且状态正常”的判断以截图中“供应商状态”载明的内容为准或以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结果为准(当投标人所附截图与评标委员会现场核实结果不一致时,以评标委员会核实结果为准)。请投标人在开标前务必提前核实系统中“供应商状态”是否正常,否则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已准入且状态正常”的判断时间节点为开标当日)。
7、业绩要求:要求投标人提供至少1份表面活性剂及消泡剂这两种物资同时用于聚烯烃装置挤压造粒颗粒水系统连续使用超过一个月的成功工业化应用业绩(合同签订时间为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应当同时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合同对应的全额发票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询截图(查询时间需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之后)等资料,用以证明如下全部要素: (1)产品名称和规格型号(与标的物相同型号的产品) (2)涉及装置名称、规模 (3)标的物用途、使用时间,用户联系方式 (4)标的物使用效果合格的结论(盖用户单位公章) (5)必须包含以上内容方为有效业绩证明文件 备注:①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应当在证明材料中对上述要素进行重点标注(着色、划线等醒目提示);②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够同时证明上述所有要素,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8、提供的表面活性剂、消泡剂具体要求见技术规格书关键技术参数*(1),须提供(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物的质检单、安全技术说明书、执行标准(属于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应提供执行标准的编号;属于企业标准的,应当提供企业标准的全文内容),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年6月6日至2025年6月13日(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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