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安海龙山寺片区横二路-纵一路道路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2025-06-0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海龙山寺片区横二路-纵一路道路工程监理已由晋江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晋江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安海龙山寺片区横二路-纵一路道路工程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晋发改审〔2024〕77号)、《晋江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变更安海龙山寺片区横二路-纵一路道路工程项目业主的批复》(晋发改审〔2024〕13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晋江市路桥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晋江市路桥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晋江市安海镇型厝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工程造价为808.1983万元,项目主要建设两条市政道路,其中横二路:起于安中东路,终于海八路,路线长度408.961m,红线宽度18m,设计速度30km/h,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纵一路:起于横二路,终于凤凰路,路线长度183.771m,红线宽度16m,设计速度30km/h,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雨水管道最大管径DN800,污水管道最大管径DN400。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项目主要建设两条市政道路,其中横二路:起于安中东路,终于海八路,路线长度408.961m,红线宽度18m,设计速度30km/h,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纵一路:起于横二路,终于凤凰路,路线长度183.771m,红线宽度16m,设计速度30km/h,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雨水管道最大管径DN800,污水管道最大管径DN400。主要监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工程、交通工程设施(包含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护栏等)、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电力土建工程、路灯工程、绿化工程等。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2.4 建筑安装工程费:808.1983万元。

2.5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

2.5.1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可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670 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 号),专业调整系数为1.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为1.0,高程调整系数为1.0,浮动幅度值为下浮20%作为参考依据,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暂定为19.9064万元,投标函投标报价填报金额为19.9064万元元。

2.5.2 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包括:可将/作为参考依据,勘察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0元、设计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0元、保修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0元。

2.6 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365日历天,且不应超过施工合同工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不包括保修阶段服务期。

2.7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办法

3.1 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丙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资质。要求拟推荐中标候选人注册人员应满足其所持监理资质证书(综合资质或本项目所需专业工程类别)对应的监理资质标准要求。

3.3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市政公用工程。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3.4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则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应由_________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_________监理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下称“评价系统”)查询。

3.6 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中的(一般公共建筑、高耸构筑工程、住宅工程、城市道路工程、给水排水工程、燃气热力工程、垃圾处理工程、地铁轻轨工程、风景园林工程),等级为/级。

3.7 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中的(一般公共建筑、高耸构筑工程、住宅工程、城市道路工程、给水排水工程、燃气热力工程、垃圾处理工程、地铁轻轨工程、风景园林工程),等级为/级,工程业绩中的项目总监必须与拟派总监一致。

3.8 其他资格要求: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9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6月06日08时00分至2025年06月12日17时30分……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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