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上海局集团公司上海房建公寓段新桥站区部分生产生活用房雨污水纳管改造及新建围墙工程招标公告

2025-06-0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铁路中国铁路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房建公寓段新桥站区部分生产生活用房雨污水纳管改造及新建围墙工程已由批“计统函【2025】364号”准实施,建设资金来自 技术改造资金 ,招标人为中国铁路中国铁路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房建公寓段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新桥站区

2.2 项目内容:

新桥地区新建围墙,新砌围墙530米等。

对(松江新桥地区,新桥工务工区附近)原有房屋排污系统进行排摸,对散排污水、雨水进行查源处理。在确定房屋的污水源及化粪池位置后,对原有排污管道进行改道,通过污水集中井进行汇集后,排入用地红线内最后一个市政接入口污水检查井内。对地区雨水进行收集、通过排水沟的形式联通该地区所有需要外排雨水的铁路房屋,并将雨水集中收集后排入新桥高铁站东侧河道内。

2.3 报价方式:

新桥地区新建围墙工程,上海市2016土建装饰及房修定额编制报价。

沪昆线新桥站区部分生产生活用房雨污水纳管改造,采用铁路定额编制报价。

2.4计划工期:80天

2.5项目承接形式:包工包料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和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含原中国铁路总公司、铁道部适行,以下均称国铁集团)有关标准、规范要求。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

2.8 铁路营业线(邻近营业线)施工:本项目施工 含 铁路营业线(邻近营业线)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企业基本条件

(1)上海房建公寓段2025年度准入的施工单位。

(2)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证明材料:①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②投标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企业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①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证明材料:投标人有效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3.3 企业业绩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以下业绩,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①2022年01月01日至今投标人须具备类似围墙工程经验和给排水类似工程施工经验业绩。

证明材料:①投标人(合同乙方)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

证明材料说明:(1)合同签订日期和合同约定工期开工日期均须包含于本条要求的时间范围。(2)合同发包内容应包含本条要求的业绩内容;若合同发包内容无法体现本条要求的业绩内容但实际发生的,投标人须另附合同甲方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证明材料中须明确是否包含本条要求的业绩内容,证明材料格式自拟。(3)合同履行进度为0的,不视为有效合同。

3.4 拟派主要人员要求

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至少包括项目经理、安全负责人,其他主要人员由投标人根据本项目特征自行安排。

(1)项目经理要求

1)人员建造师证书要求: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

证明材料:注册单位为投标人的有效的建造师注册证书。

2)人员社保要求:项目经理须具有2024年1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投标人社保缴纳证明。

证明材料:有效的社保缴纳证明(社保缴纳单位为投标人)。

3)投标人拟派驻的项目经理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任职,但能够提供现任职项目的建设单位(合同甲方)开具的同意调离文件。

证明材料:同意调离文件(如需)。

(2)安全负责人要求

1)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安全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证明材料: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人员社保要求:安全负责人须具有2024年1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证明材料:有效的社保缴纳证明(社保缴纳单位为投标人)。

3)投标人拟派驻的安全负责人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任职,但能够提供现任职项目的建设单位(项目业主)的同意调离文件。

证明材料:同意调离文件(如需)。

(3)派驻人员营业线(邻近营业线)施工要求

参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队伍主要成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专职防护员等)在上岗前须经过中国铁路中国铁路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营业线施工安全培训,并取得有效的营业线施工安全培训合格证书。

3.5 企业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相应的财务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且不存在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证明材料:2022年或2023年或2024年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或企业自身审核的财务报告。

3.6 联合体要求

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

(3)投标人没有处于被暂停投标状态。

(4)投标人没有处于因招投标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或招标人企业主管部门处罚期限内。

(5)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评标公正性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潜在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7)投标人应保证《投标文件》不得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的内容。

(8)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来投标人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来投标人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2022年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来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国家铁路局按照《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认定记录公布管理办法》(国铁工程监〔2018〕76号)公布的失信“黑名单”,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来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

证明材料:近年发生的诉讼仲裁、履约及行贿犯罪情况表。

证明材料说明:近年发生的诉讼仲裁、履约及行贿犯罪情况表格式见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章节。

(9)投标人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来所实施的所有项目不得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事故,不得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证明材料:违法、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情况表。

证明材料说明:违法、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情况表格式见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章节。

(10)投标人须具备良好商业信誉,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期间,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经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

证明材料: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查询记录。

(11)承担本项目前期方案编制和初步设计的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12)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相关条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期限

本次招标,招标文件发售期限为2025年06月06日至2025年06月10日。

4.2 本次招标,招标文件发售,每套售价人民币叁佰元整(¥300.00),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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