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建水电十局海口市水库灾后除险加固及防洪灾害能力恢复提升项目砂石料采购项目竞价公告
2025-06-06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以公开竞价方式(公开询比价)采购海口市水库灾后除险加固及防洪灾害能力恢复提升项目所需防汛储备砂石料一批,本资金已落实,计划使用该项目施工合同资金用于本次采购后所签订合同的货款支付。
二、项目概况、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
海口市水库灾后除险加固及防洪灾害能力恢复提升项目属于应急抢险项目,施工地点多,位置分散,对全市125座水库进行灾后除险加固及防洪灾害能力回复提升建设(其中中型水库9座,小型水库116座)。主要建设内容为:一是对其中24座病险水库进行灾后除险加固建设,主要为大坝坝体基防渗加固、涵管拆除重建、涵管两侧防渗加固、溢洪道拆除重建、完善大坝检测设施等。
2、采购范围:
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工程局有限公司海南永顺公司海口市水库灾后除险加固及防洪灾害能力恢复提升项目所需防汛储备用砂石料等一批。
3、采购数量: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块石 |
20-50cm |
吨 |
27671 |
石料 |
2 |
碎石 |
粒径10-20mm |
吨 |
10772 |
|
3 |
河砂 |
粒径0.5mm-2mm |
吨 |
10772 |
|
合计 |
吨 |
49215 |
注:(1)以上竞价数量为工程初期设计估算数量,仅供参考。最终结算量以实际供货并经验收合格的规格和数量为准。若因施工图、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实际供货数量与竞价数量发生较大偏差时,竞价响应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2)综合单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原材料、生产加工、装车费、出厂检验试验费、采购保管费、运杂费、卸车费、中转及相关费、环保相关费、过路过桥费、车辆油料费、各水库防汛砂石料仓物料堆码整备费、所有税费及附加、保险费、利润等各项费用。供应商应在分项报价表上标明本合同拟提供标的物的综合单价和总价。总价中不得包含采购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总价中也不得缺漏采购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评审时将该缺漏项视为已包含在所报总价中,总价不做调。
(3)本次采购价格为固定单价,不因市场价格变化涨幅等因素调整单价。
(4)供应商装车、运输中应做相应的环保措施,应符合国家和当地环保要求,因环保造成的一切罚款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交货时间:
2025年6月至本项目竣工,按计划分批交货,每批次交货时间为买方发出发货通知后3日内送货到项目水库现场约定防汛储备料仓。
5、交货地点:
海口市水库灾后除险加固及防洪灾害能力恢复提升项目工地各水库防汛砂石储备料仓(各水库施工地点,详见水库分布图,多数交货地点需经过乡道、村道,大中型车辆无法通行,供应商自行勘察选择进场路线,如需转运,由供应商自行组织,进场不做任何补偿;同时,供应商负责料仓清理及物料的堆码整备)。
6、计量方式:
过磅计重
7、质量要求:
满足国家最新标准和规范,详见第四章《技术规范和要求》。
8、合同签订:
竞价完成后,由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工程局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海南永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三、竞价人资格要求
竞价响应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竞价响应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具有砂石骨料生产经营范围,提供物料有效的检验报告等资料。
2、竞价响应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生产制造企业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或授予的经销商证书,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竞价响应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竞价响应人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竞价响应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竞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竞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6.本次竞标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报价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5年6月9日17:00时前……报名。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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