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212仁怀茅台至苍龙段公路建设项目(二标段)跟踪审计服务采购二次招标采购公告
2025-06-06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G212 仁怀茅台至苍龙段公路建设项目(二标段)跟踪审计服务采购(二次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项目序列号:ZYB-20250604-000058-8
预算金额(元):2083561.00元
采购需求:G212 仁怀茅台至苍龙段公路建设项目(二标段)跟踪审计服务、本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的内容为:即项目前期工作至工程审核结算完成的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
标项一
标项名称:G212 仁怀茅台至苍龙段公路建设项目(二标段)跟踪审计服务采购(二次招标)
数量:-
预算金额(元):2083561.00
最高限价(元):2083561.00
保证金金额(元):2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1、G212 仁怀茅台至苍龙段公路建设项目(二标段)跟踪审计服务、本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的内容为:即项目前期工作至工程审核结算完成的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2、具体包括:审核合同条款中相关的造价条款:提供施工进度款的支付审核意见;审核设计变更、现场签证、施工索赔的造价内容;审核设备、材料等价格;提供与控制造价相关的其他咨询服务;出具符合国家相关要求的结算审计报告等服务内容。3、建立健全工程造价审计制度,明确跟踪审计工作开展的方法;4、审查和评价竣工阶段竣工验收管理等工作;(1)审查和评价竣工验收管理环节的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的适当性、合法性和有效性,竣工验收资料的完整性,竣工验收程序的规范性;(2)依据法律法规、政策标准等对与项目有关的造价内容及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项目前期工作至工程审核结算完成的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保证金相关信息
(登录后查看)三、公告发布媒体 (登录后查看)四、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般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或2024年经有资质的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报告或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自行书面承诺或提供有关证明材料;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2024年9月份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e.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供应商自行声明);f.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还在执行期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投标,供应商须提供“诚信资格承诺书”(格式可自拟),承诺未被列为(入)“行业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开标时,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在“信用中国”网站(行业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上查询(查询时间为开标时间),并将查询结果打印存档。g.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持有交通运输工程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
五、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6月06日09时00分至 2025年06月13日 17时00分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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