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江西省铁路航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相关子公司开展资产损失认定项目询价通知

2025-06-06
一、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1、项目名称:江西省铁路航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相关子公司开展资产损失认定项目

2、服务内容:对集团公司相关子公司开展资产损失认定工作,核查资产损失及相关业务情况、核实损失金额和损失情形,分析造成损失的原因、违规情形提出相关建议,出具专项报告(包括但不限于专项审计、评估及鉴证报告等)。

    3、服务团队:投标人应组织服务团队,服务团队中应指定一名项目负责人。其中:服务团队应不少于5人(含5人,含项目负责人),服务团队需配备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律师。

4、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采购人正式接收并确认正式的相关专项审计、评估或鉴证报告止。合同有效期3年,3年内类似资产损失认定项目均按照本合同条款委托给本项目中标人完成。

5、服务地点:江西省境内。

6、招标控制价:本项目采用基本服务费+固定比例收费的方式,具体如下:

(1)单个项目总金额1000万元以下的,基本服务费不超过2万元,固定比例上限按资产损失认定金额*0.5‰计算;

(2)单个项目总金额1000万元(含)以上不满5000万元的,基本服务费不超过3万元,固定比例上限按资产损失认定金额*0.2‰计算;

(3)单个项目总金额5000万元(含)以上的,基本服务费不超过4万元,固定比例上限按资产损失认定金额*0.1‰计算;

单个项目费用控制在5万元以内,如按计算标准费用超过5万元的以5万元为限。

注:本项目招标控制价根据《江西省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标准》,参考企业清产核资的计费方式,采用基本服务费+固定比例收费的方式,根据项目不同金额确定基本服务费和固定比例收费,并明确单个项目总费用上限。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批准成立,系会计师事务所或资产评估机构或律师事务所。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技术能力;

3.近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行为、承担的中介服务工作中没有出现重大质量问题和不良记录;

4.供应商须为具有出具专项审计、评估或鉴证报告的一级法人单位,若一级法人单位注册地不在江西省,可授权其分所参加,但分所须提供一级法人单位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加询价,由联合体牵头单位作为询价报名人。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中其他成员单位,可以是联合体牵头单位的全资、控股、参股企业或关联的机构。

注:以联合体方式参加询价的,各联合体成员单位应签署联合体协议、共同对报告的质量与结果负责。(联合体协议格式自拟,并加盖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单位公章)。

联合体中标的,采购人与联合体牵头单位签署委托合同,中标人的权利义务统一由联合体成员单位共同行使。

三、发布公告的媒介

(登录后查看)四、获取请于2025年6月6日00:00:00时(北京时间)至2025年6月13日23:59:59时(北京时间)……获取电子询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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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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