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安能二局上海分公司新疆华电喀什2×66万千瓦煤电与新能源联营一体化264万千瓦风电项目三标段——临建工程专业分包招标公告

2025-06-06
1.项目说明
项目名称:中国安能二局上海分公司新疆华电喀什2×66万千瓦煤电与新能源联营一体化264万千瓦风电项目三标段——临建工程专业分包

招标人:中国安能集团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2.招标内容
项目概况:本招标项目已完成行政审批手续,业主为华电喀什能源有限公司哈密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本次招标人为中国安能集团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本项目在哈密市巴里坤县三塘湖镇区域,建设50万千瓦风电项目及1座220kV升压汇集站等附属设施。
工程建设地点:本项目在哈密市巴里坤县三塘湖镇区域

标段计划工期:2025年6月18日至2025年7月2日,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招标范围:主要施工包括但不限于活动板房租赁,生活区地面硬化等施工内容等。具体分包内容见招标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营业执照为存续营业状态,营业执照正常营业;
3.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3投标人在近3年内(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事件;投标人在近3年内(同上)未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
3.4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6①投标人提供清晰的连续最近三年完整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扫描件(审计报告需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审验章),成立不足三年从成立日起算。出具审计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必须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证明;①最近三年至少有一年盈利,均无盈利不具备本项目投标资格,新成立公司除外,其所提供的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7专项资格要求:
3.7.1资质: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相应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7.2人员: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筑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3.9按照招标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5年6月6日起至2025年6月11日,咨询时间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6月12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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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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