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二十四局集团通苏嘉甬Ⅷ标路基填料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5-06-06本项目新建南通至宁波高速铁路站前Ⅷ标项目 工程已由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厅文件《铁办发改〔2022〕55号》 发函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沪杭铁路客运专线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已落实,采购人为 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南通至宁波高速铁路站前Ⅷ标项目经理部 ,对本项目 路基填料 进行采购 。 现根据上级部门相关审批文件,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谈判。
2.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 项目概况:
新建南通至宁波高速铁路线路起自盐城至南通高速铁路南通西站,经江苏省张家港市、常熟市、苏州市及浙江省嘉兴市、宁波 市,终至宁波枢纽宁波站。线路全长约 309.8 公里,其中新建线路300.7公里,利用既有线 9.1公里,设站10座。新建跨杭州湾双线铁路大桥1座。同步建设嘉兴南站沪昆场联络线、本线与萧 甬线上行联络线、苏州北动车运用所及车场,扩建宁波动车运用所,预留嘉兴南动车存车场建设用地等。
TYZQ-8 标段正线起讫里程:DK129+964~DK139+885,共 9.92 1 公里正线工程。苏杭上、下行联络线工程共 9.534 公里。沪甬上、下行联络线工程 13.148 公里。其中:路基 4.529 公里/5 个工点; 正线桥梁 7.553 公里/2 座,苏杭联络线桥梁 8.517 公里/2 座,沪甬联络线桥梁 11.610 公里/2 座,框架桥 289.81 延长米/11 座、 涵洞 251.24 横延米/7 座。
项目位置:通甬Ⅷ标主要位于嘉兴市南湖区、经开区,通甬高铁由嘉兴地区北侧引入,跨越沪昆高铁后引入嘉兴南站南侧新建通甬场。
合同工期: 2024 年 6 月 19 日至2027 年 12 月 7 日,工期为1267日历天。
2.2 采购内容:物资名称、包件划分、交货地点等详见附表1。
附表1 招标物资包件清单
序号 |
招标人名称 |
物资名称 |
包件号 |
计量 单位 |
包件数量 |
招标文件售价 (元) |
投标保证金(万元) |
1 |
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南通至宁波高速铁路站前Ⅷ标项目经理部 |
路基A、B组填料 |
LJTL-01 |
吨 |
180000 |
2000 |
30 |
2 |
路基级配碎石 (0-40mm,仅碎石不含水泥) |
吨 |
190000 |
3. 采购依据
3.1本次采购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6)《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
(7)《铁路建设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5]116号);
(8)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 竞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 本次竞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 本次竞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本次竞标物资的 路基填料包括A 、B 组料和级配碎石,为1 个包件,投标人不得拆分后投标。
4.4 本次竞谈要求竞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 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 生产商或代理商(代理商参加投标的必须有投标产品生产厂家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书),并且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 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商或经销商所代理的生产商年生产能力在50万吨以上。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3. 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须为一般纳税人,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 1000 万元人民币、代理商或经销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附注等清晰的扫描件),2025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4.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产品质量应符合施工图设计说明和现行《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T10424-2018) 等要求(详见第六章技术规格书 ) 。投标人对每种物资须提供至少一份第三方检验报告,每种物资 全指标技术参数性能满足国家和行业最新标准的各项规定。
5. 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最少1份2021年1月至今铁路大中型项目或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物资供货业绩( 如中标通知书、合同、发票等,有一均可;投标人须附清晰的扫描件并对真实性负责),相关工程用户无不良产品质量、服务评价意见。
6. 履约信用要求:①供应商不得因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投标资格且处于处罚期(以国家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②供应商不得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在“信用中国”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③供应商不得在国家、行业信用评价处罚期内;④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自递交响应文件之日起前1年不得存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行贿犯罪记录;⑤供应商不得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
7. 其他要求: 在中标结果公示后15日内,招标人组织相关人员对中标候选人标书写明的料源地进行实地考察,并取样送检;样品检测不合格则自动取消该中标候选人中标资格,样品检测合格则按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顺序靠前者为成交供应商。如果排名靠前的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或在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依序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竞标。
4.5 竞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 竞标 项目相同竞标 包件的其他竞标 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2)与本 竞标 项目 相同竞标 包件的其他竞标 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3)与本 竞标 项目相同竞标 包件其他竞标 人的控股股东为同一人;
(4)为本 竞标 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6)为本 竞标 项目的代建人;
(7)为本 竞标 项目的竞标 代理机构;
(8)与本 竞标 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竞标 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9)与本 竞标 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竞标 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 竞标 (代理)产品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 竞标 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作为评标时的判断依据);
(1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 竞标 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作为评标时的判断依据);
(16)在近三年内 竞标 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5. 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5.1 竞争性谈判文件售卖截止时间为: 2025 年06月08日17: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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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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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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