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2027年度内新建燃气管道防洪评价服务项目0310HRRQ服务招标公告
2025-06-06
包号 |
项目名称 |
内容 |
01 |
2025-2027年度内新建燃气管道防洪评价服务项目 |
具体详见“第八章 工作任务书(技术规范书)” |
备注: |
2、项目概况:
2.1预算金额:人民币贰佰贰拾万元整(¥2200000.00)。
2.2本项目位于惠州市惠城区、仲恺高新区、博罗县。
3、招标范围(内容):
本项目服务范围
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5、投标资格要求:
5.1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并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证明文件: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以分支机构投标的,还须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以及总公司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扫描件,加盖总公司公章,且总公司的资质及业绩证明对分支机构投标有效。)
5.2投标人必须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备案专业为水利水电工程)的工程咨询单位。(证明文件:提供相关网页截图,证书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
5.3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4同一法人的企业或有隶属关系(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分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的企业,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证明文件: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
5.5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具有易燃易爆气体介质工程项目的防洪评价服务业绩。(证明文件:提供至少1份业绩合同扫描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合同须清晰体现签订时间、合同标的物、合同签署页信息。)
5.6投标人近5年内(自2020年1月1日至今)没有骗取中标、串标等严重违法行为。(证明文件:提供《说明函》(格式详见第五章“格式1-10无严重违法行为说明函”),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如发现投标人隐瞒事实,招标人有权取消投标人中标资格,招标人将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件为准进行追溯。)
5.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每个投标人只允许提供一个报价方案。
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获取时间:2025年6月9日09时00分至2025年6月13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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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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