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呼和浩特托克托经济开发区蒸发塘底泥处置项目EPC招标公告

2025-06-06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名称:呼和浩特托克托经济开发区蒸发塘底泥处置项目EPC;

(二)建设地点:托克托县伍什家镇兴茂村北侧;

(三)招标规模:本项目主要包括1#、2#、3#蒸发塘约为429140.6立方米底泥的规范化处置;3#蒸发塘17000.88立方米高盐废水的处置;4#蒸发塘边坡破损区域约3000平方米的防渗修缮工作。

(四)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B1501002025060201001

标段名称

呼和浩特托克托经济开发区蒸发塘底泥处置项目EPC

企业资质要求

(1)施工企业要求:投标人应同时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证书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设计企业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含)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人员资质要求

(1)拟派的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注册并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以及具备相应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以建造师执业资格证、注册证、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为准)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市政相关专业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计划工期

总工期303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07月0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04月30日;(实际工期以签订的施工合同为准)

合同估算价

2229.55241万元

招标内容

本项目主要包括1#、2#、3#蒸发塘约为429140.6立方米底泥的规范化处置;3#蒸发塘17000.88立方米高盐废水的处置;4#蒸发塘边坡破损区域约3000平方米的防渗修缮工作,承担本项目的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一体化工作。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的单位数量不多于两家;

(2)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范围、责任、权利和义务。

3.2企业资质要求

(1)施工企业要求:投标人应同时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证书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设计企业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含)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3.3人员资质要求

(1)拟派的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注册并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以及具备相应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以建造师执业资格证、注册证、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为准)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市政相关专业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4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联合体)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投标人(联合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5)投标人(联合体)及法定代表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进行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显示近三年内没有被依法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6月11日至2025年 07 月 0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领取格式为“nmgzf"的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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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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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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