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豫财磋
2、项目名称: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河医院区10号病房楼三、四层血液净化中心装修改造工程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3,690,000.00元
最高限价:3689458.61元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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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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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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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预算(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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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最高限价(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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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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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政采(2)202507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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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河医院区10号病房楼三、四层血液净化中心装修改造工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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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9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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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89458.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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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河医院区10号病房楼3、4层;建筑面积约为1754m2;工程内容包括3、4层的装饰装修、隔墙砌筑、加固、强弱电、给排水、暖通、消防水、消防电、氧气、负压等专业,具体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5.2采购范围:磋商文件、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包含的全部内容。
5.3 建设地点: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河医院区10号病房楼3、4层。
5.4 计划工期:60日历天。
5.5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省、市相关规范和技术标准合格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6、合同履行期限:同计划工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供应商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一级注册建造师须提供电子注册证书),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目前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拟任项目经理应为本单位员工并提供劳动合同及2024年6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
3.4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截止时点: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注:采购代理机构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天将对所有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的信用情况(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进行查询、打印留存。若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天查询到供应商有相关负面信息的,则该供应商为无效供应商。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06月09日 至 2025年06月1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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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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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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